聽其言而觀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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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慶雄

美國柳溪教會(Willow Creek Community Church)前主任牧師海波斯(Bill Hybels)的性醜聞擾攘了一年,獨立調查終於在2019年2月完成。事件發生初期,柳溪教會的領導層一面倒支持海波斯,而當對海波斯的個人指控不斷增加,大家對教會領導層處理手法的不滿也不斷升溫。除了海波斯本人提早半年退休、退出「全球領袖高峰會」(Global Leadership Submit)外,兩位教會的繼任牧師也先後離職。最後,教會不得不撤換領導層,改由教會外具公信力的領袖組成獨立調查委員會,花了七個月時間完成調查。調查結果除了證明部份指控者可信外,還批評海波斯較為專權的領導風格。

本文嘗試以柳溪教會為例,從「家長式領導」來了解教會的領導文化。

我曾寫「家長式領導特質」的文章,第一是人治,第二是社群和諧。柳溪教會處理針對海波斯的投訴中,正正顯出了這兩點家長式領導的特徵。作為教會的創辦人,領導教會超過四分之一世紀,海波斯的影響力遠達百多個國家,在不少會眾心目中,他是明星級牧師。海波斯並沒有刻意隱藏自己的軟弱,更曾多次在公開場合承認在領導過程中犯過的錯誤,會眾對他的信任不斷增加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按研究跟隨者的學者分析,當跟隨者對領袖的信任不斷增加,便會成為該領袖的忠實「粉絲」,放下個人的選擇權,完全跟隨領袖的決定。就算這些「粉絲」曾對領袖有所懷疑或批評,如今都自動地美化對方的「惡行」,為他找藉口,甚至視而不見。不少時候,「粉絲」對批判他們領袖的人口誅筆伐,若在同一團體,更會要求異議者息事寧人或邊緣化對方,理由是他們破壞團體的團結合一。

不能客觀分辨是非是人治的表現,排拒異見屬社群和諧的表現,兩者在海波斯事件初期都有出現。「家長式領導」既有人治的特徵,也會因人廢言,即不管內容是否正確,只要是這人所說的都不接受。以海波斯事件為例,當指控傳出時,美國一出版社擱置出版他的新書,而多間基督教書店均把他的著作下架。在過程中,我也反思自己支持這些停止合作、書籍下架的決定時,有否因人廢言?海波斯的著作多為經驗的分享,既然他的觀點多由經驗出發,若對他個人行為操守的指控屬實,那麼他的言論是否仍有學習價值?

容我坦白承認,因人廢言並不合聖經教導。耶穌教導門徒要聽法利賽人關於律法的敎導,只是不要效法他們,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太二十三3)。對的道理要聽,不會因說的是假冒為善的人而令對的變成錯。也許,書籍下架是市場決定,海波斯退出全球領袖高峰會也是維護這事工的「市場」而作的決定。人與事似乎難以明確分開,不論在東方與西方,「家長式領導」似乎也是無可避免地會出現。

可能孔子也一早洞悉人的不可信:「始吾於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今吾於人也,聽其言而觀其行。」〈公冶長第五〉提醒他的門生要看人的行為是否與言論一致。他又明白大部份人都不能把人與事清楚地分開,於是拋下了一句:「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衛靈公二十二〉。

從正面角度看,聖經要求門徒要言行一致,能做出所宣講的信仰,活出基督的道理才是最有力的見證。作領袖的,更要成為跟隨者的榜樣,但若領袖的教導與現實有較大距離,他如何做好領袖,建立較為健康的領導文化?

雖說人與事難以分開,領導團隊卻能把人治的影響減到最低。以柳溪教會為例,海波斯事件影響雖大,但至今所見他們已是把破壞力減到很低。過去兩年跟這教會的弟兄姊妹接觸,感受到他們對神及教會的信心並沒有減少。新的領導班子正面面對問題,重新查證事件,深入了解教會管理與領導問題,然後對外公佈。在一定程度上這些都是根據海波斯過去廿多年教導而來的,由此可見,雖然他個人犯錯,但有些教導卻是值得接受的,因人廢言似乎不太合理。

基督教群體看人比事工更為重要,人治甚至「家長式領導」無可避免地會出現。管理系統、制度與監督機制固然重要,但若沒有合宜的問責文化配合,這些制度也只是徒然。我們不應「以言舉人」、「以言廢人」,而應培育跟隨者正面地彼此「聽其言而觀其行」,為的不是互相監督,而是互相鼓勵不斷學習與警惕,期望有日基督教群體能建立較健康的領導文化。

 

教會與家長式領導(六)

 

教會僵化的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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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式領導特質(四)

◎呂慶雄

以下這些現像是否似曾相識?

(1) A弟兄能動員年輕人參與事奉,B傳道卻從未試過成功邀請年輕人出席活動。

(2) C長老說了要為教會購置新的梳化,就算D部長說不用,但堂主任表示要按C長老的意思去做,免去無謂爭吵。

(3) E組長在會友大會提出教會沒有空間讓年輕人回來教會聊天,F主席卻說教會沒有空間給年輕人回來hea,因為教會是敬拜神的地方,地方運用是神聖的,不是給人hea的。

(4) 教會請了知名講員在下個月來主日講道,G傳道是當天的主席,想直接與講員溝通,以便更好預備崇拜程序。堂主任說,聯絡外面講員是自己的責任,請G傳道不操心,全為他與講員溝通。

(1)個情景是關係為本的教會生活,沒有關係,不能動員,是家長式領導的「人治」特質。教會應重視關係,正面地運用關係建立人及重員事奉者,甚至以「關係式門徒訓練」也是應考慮的方向。不過,同時要以高透明度處理人與事的問題,要設定原則防止過度人治。

(2)個情景是論資排輩,按你是誰便可作何種決定,也可視為「社群和諧」和「官僚層級」的特質。教會一家,在多元中合一是聖經教導,資深的當被尊重。追求和諧合一是應該的,我們不會用「官僚層級」來形容教會行政與管理,但按恩賜配搭、按位份分工是必然的,只是在層級系統中需要有彈性,特別是小教會,層及與輩份不能太重,而作長輩要注意不要「倚老賣老」,成為教會健康發展的障礙。

(3)可以視為傳統守舊,缺乏創意,是「內聚」的表現之一。其實這又與(2)相關,有了層級,有了資深會友,他們的說話較具份量,就算沒有崗位,影響力也較大。他們作決定的依據是按慣常做法作判斷,以前這樣做,未來也應這樣做。我們需要承認有些「長輩」沒有創意開展新事工,但卻應有開放的態度,不要過度管理,讓年輕人以序作新嘗試。

至於(4), 是資訊操控,在家長式領導中視為權威領導的表現,出發點是為下屬好,可視為「恩威並施」的一種表現。權威領導的外衣有時以仁慈或德行領導方式出現,出發點是為對方好,但權力卻牢牢在自己手中,不放權而不自知。不放手對外溝通是一例,以教導或說教式口吻與年輕人說話也是常見。有教會長輩想做年輕人導師,在對話中卻處處要求年輕人順服上一代(權威),如此,年輕人的反應自然是抗拒。

家長式領導在華人教會呈現的現象,還需要實際研究訪談才能發現具體情況。但只從表面看,正面是強調愛與和諧,負面便是管理僵硬。文化對領導的影響,更多是潛藏在生活習慣中,領袖視為理所當然的行為,不少是來自文化傳統多於聖經教導。而文化傳統與教會傳統結合之後,若欠缺反思推陳出新,便會僵化。

 

 

教會與家長式領導(五)

延伸閱讀:樊景立、鄭伯壎〈華人組織的家長式領導:一項文化觀點的分析〉,於《本土心理學研究》13(20006),頁127-180

領袖的恩與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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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式領導特質(三)

◎呂慶雄

或許你不會這樣說,但你也會這樣想:理想中的領導模式,是領袖可以做到恩威並施。對人要有愛心,但執行紀律時便要嚴格,需要威權管治。帶領團隊要與下屬親近,彈性處理下屬個人需要,但當面對大局時,則不能徇私,持守原則。

當「我」犯錯時要包容,給予機會,但是,當犯錯不是「我」,權威管治是最理想的。雙重標準?當你站在不同崗位時,建立在不同觀點便會有不同立場。家長式領導的第五個特質,原來是恩威並施

建基於家長對成員的個人了解,適當時施恩,適當時行使權威,便會讓跟隨者心悅誠服。不過,甚麼是「適當時」?原來「適當時」的判斷,是建立在個人關係上,上司認識下屬,就會有「適當時」,若沒有關係,「適當時」並不會出現。上司與下屬關係的深淺便決定了何時施恩,何時要下馬威。

施恩,可以表現在仁慈、彈性、個別關係的上司與下屬關係中。但同時,也可以是賞罰不明,或是在下屬犯錯時為了維護面子而不予以責罰。在華人教會中,這情況也是常見的:包容犯錯者的原因是愛心接納,給與悔改機會;處理衝突過後不予公開,為了讓有關方面有下台階。

權威,可以表現在群體需要快速決定時,在亂局中需要明確領導的環境中。在這前提下,領袖要有實權,同時也是專家,而他/她的獨斷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權威的出現(或可稱為威權領導)也可以表現為專權、獨裁、一言堂。我們在教會也看到的是,不願/不懂授權,以聖經/教會傳統作權威抗拒改變,甚至以保護為理由作很細緻的管理。

這就如一個家長,包容接納子女的犯錯,也願意維護子女的面子,家醜不外傳。教導的方式由上而下(「食鹽多過你食米」),要求子女聽聽話話。這方式是好是壞,視乎你在甚麼崗位,甚麼關係,以及甚麼情況下。

家長式領導似乎很負面,但又很真實。而華人教會的領導特色,在很大程度上與我們身處的文化相關,甚至相互影響。我們需要明辨因由才能對症下葯,在不同類型群體中,磨合較理想的模式,平衡人與法、個人與社群、自由與架構、內聚與外展,以及恩與威。

 

教會與家長式領導(四)

相關文章:〈恩威並施的領導〉、〈內聚?內罪?

家長式領導特質:1. 人治;2. 社群和諧;3. 官僚層級;4. 內聚;5. 恩威並施

內聚?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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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式領導特質(二)

◎呂慶雄

家長式領導特質,第一是人治,第二是社群和諧。第三就是以家族/宗族概念衍生的官僚層級。今時今日,在中國大陸討論地方官員時,不少老百姓口中仍以「父母官」來稱呼這些地方官員。他們以宗族觀點來期望這些地方官員的行為表現,要像家長一樣愛護與照顧居民,要親切地接觸、認識居民,才算是負責任的好官。

孫中山的「天下為公」,可能不是西方的民主政治思維,而是孔子的世界大同理想。儒家的世界大同,就是天下一家,進而以家族層級來看社會結構,國家層面就君君臣臣的秩序,家就是父父子子各自扮演的角色。由家到國,又由國到家,各階級均有不能逾越的位份。而長幼有序的觀念是沒有界限的,在家到國都需要以這階級秩序來相處,以致可以維持社會和諧。

在公司管治架構,以能力、職級、職權及待遇等掛勾。而在家長式領導的文化下,親族關係可能凌駕於實際能力。因為,社會階層是建構在親族關係之上,因此,在照顧親族、信任親族的原因下,他們就算能力不及其他人,但由於這親族關係,他們得到更多機會或優待。

在這前提下,家長式領導的第四個特色是內聚。優待自家人,善待自家人,招聘時也先從認識的人際網絡中介紹。而身赴遠方,先想到的是親友中有沒有人可以安排接濟,「同聲同氣」的便自然凝聚在一起。相對來說,這些群體的內聚力較強,也在這「圍內」的氣氛下感到較有安全感,表達不同意見更為自然。

在領導與社群關係的研究中,就有所謂「群內」(in-group)與「群外」(out-group)的區分。東西方文化都有不同的小眾基於不同的理由凝聚在一起,問分別在於「排外」程度。

華人教會在這領導文化下有甚麼表現?在選人用人(執事/某些事奉崗位或職位)的過程中,或多或少會考慮到這人與某某人的關係,若是某某的親友/子女,在接近條件下他們會優先被選上,而大家也樂見這些較為熟悉的面孔參與教會的運作管理。某些資深的會友,只是因為年紀與親族廣大,說話的份量特別大,提出異議者便被視為不尊重長輩。

歷史較長的教會,不論大、中、小型的,都有一定的家族影響。要發展或變革,除了向會眾分享異象與需要外,更重要的是這些家族的支持,獲得這些家族的關鍵人物支持,整個家族便會配合。衝突往往來自「群外」,就是那些在決策過程中沒有機會參與的個人,以及沒有自己家族代表在「群內」的成員。

有眾多熟悉的面孔,凝聚力固然很強,也很有家的感覺,但新人要加入這個「家」,需要較長時間適應及被接納。這也解釋了,為何成功凝聚會眾,有強烈教會一家感覺的,為何新人總是難以融入,因為他們都是「外人」。更嚴重的,是這些「外人」若在外表、談吐,或工作上與這些「家人」有明顯的不同,便會較容易被視為怪怪的。

這些特質,其實是由教會文化傳統而來,也透過領袖被強化。重要的是拿捏到合理的平衡點,既能凝聚,又能開放。

教會與家長式領導(三)

 

延伸閱讀:

鄭伯壎等著,〈家長式領導:三元模式的建構與測量〉,於《本土心理學研究》14(2000/12/1),頁3-64

鄭伯壎等著,〈家長式領導與部屬效能:多層次分析觀點〉,於《中華心理學刊》521期(2010/03/01),頁1-23

家長式領導特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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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慶雄

約一年前,我寫了一篇〈教會與家長式領導〉,算是淺談家長式領導的文章。經過一年在不同團體的觀察,覺得這論題應得更多的關注。

家長式領導,是否一定不好?我們暫時放下這問題,回到基本先看看被視為廣泛在華人地區流行,並且屬於中國傳統一部份的家長式領導,具體的領導特質是甚麼。

第一個容易讓人聯想到,也在學者中間較沒有爭議的,是人治。我們理解人治與法治是相對的概念,其實這是今日按西方定義的看法。古代,法治也是人治,甚至極權統治的一部份。家長式領導,顧名思義,領袖就像家長一樣,可以是很自由與關愛,也可以是很獨栽專權。由於以「家長」的看法和決定作準,其他人可參與決策,全因「家長」的允許,因此,人治之說並沒有太大爭議。

正面看人治,是重視關係,人情味濃。不少職場人士投訴工作間沒有人情味,因此也不會長期效忠。不少時候作決定的,也是建基於人情而不是道理。而教會更是重視人的地方,有牧者明言不想確立人事制度,因為牧者是屬靈領袖,人事制度並不適合,牧養是難以客觀標準化的工種,難有公平的衡量準則。至於人治的弊端則不用多說,最大的問題是忽略了對人性醜惡面的防範,容讓陋習惡化,甚至出現暴政。

在這人治之下,法令、規條是由「家長」製定,按他/她的心意與需要來執行。在「家長」的心目中,所有的決策都是為大眾福祉。這是第二個特質:社群和諧。「家長」的思維方向,是維護整體利益,有時甚至需要放下個人需要,大我比小我更重要。當然,有些被視為獨栽者,不論是機構/教會或社會層面,在別人眼中也許是為了私利作決定。但實際上,可能是他們心目中「家」較為小。我們的常用語「大家」與「小家」也反映這種世界觀。為眾人著想,我們說是為了「大家」,廣東話說人思想狹隘,只為私利,是「小家」。

家人和睦是一般老伯姓所追求的生活。中國傳統看家為社會的縮影,同時,社會是家的擴大。正面看是追求社會和睦,安居樂業,小康就是理想。但這種「縮影」與「擴大」,正正是把家族倫理與社會倫理混為一談。用一把尺量度兩個不同的領域,問題自然多。為了和諧,個人的聲音與需要被壓下來,異議本來可作改變的動力,也被埋葬。保羅強調教會合一,是多元中的合一。多元之中,異議是必要元素,但華人教會講合一,不少是沒有異議的合一,是單元的合一。

家長式領導,配合植根於儒家文化的華人教會,可謂如魚得水。這裡再多提一點,香港的文化在華人社群中較為獨特,有別於中國內地、台灣、星加坡及馬來西亞的華人,日後再補充。

教會與家長式領導(二)

 

延伸閱讀之一,雖然舊了一點,但也算是這範圍的入門:

Silin, Robert H. Leadership and Values: The Organization of Large-scale Taiwanese Enterprises.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6.

是誰打造了壞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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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慶雄

網上發表文章,只要是狠批名人的便會廣泛流傳,回應的可以是支持或反對這些評論,總之,要引起關注,就是走向兩極。這是社交媒體的生態,在〈提防社交媒體助長成見〉已有提及。

網民(Netizen)的影響力越來越大,是一群新興的領袖與跟隨者,他們有可能興邦與亡國。由於極端言論在網絡世界較易流傳,網民多數只看乎合自己立場的言論,甚至只看標題不看內容便分享或評論,成見變得更根深蒂固。要吸睛,要增加自己言論的覆蓋範圍,偏向極端的標題會得到更多like

投其所好,為的是增加影響力,成為KOL。在網絡世界影響力的大小,與網民的互動成為相互依存的關係。如此,好與壞領袖,都可以說是由他們的跟隨者造成的。網內世界是這樣,網外世界也相差不遠。

回到Babara Kellerman關於壞領袖的討論。她認為:一個領袖的好與壞,除了他/她的個人特質外,還有跟隨者的影響力。她更強調,人的本質是敗壞的,徹底改變是不可能的,只有透過跟隨的阻力及助力,影響領袖不會偏離正道太遠。

當然,西方學者,以西方的民主文化與制度作基礎,認為良好的跟隨者,必須忠於職守——監察當權者。而造就壞領袖的,就是那些沉默的跟隨者,因為他們放棄了監察權,把公民權力雙手奉上,讓當權者為所欲為。

這觀點應用在西方政治領袖身上,我們容易明白,但在其他團體中又如何?在東方強調群體多於個人權利的文化中,跟隨者能發揮的影響力相對有限。雖說有限,在今日社交媒體結合其他傳統輿論平台,卻可以改變政策施政。為何專制國家要鉗制言論自由,嚴控網上言論?為何要操控選舉提名權?就是因為跟隨者的影響力!

特別在香港現時的社會環境,跟隨者的影響力日漸增加。隨了選票的影響力外,顧客、會員、組員、員工也是跟隨者。直接向在位的反映意見外,他們還會透過社交媒體表達不滿或讚賞,縱然有些小眾的觀點不易被接納,但看看每年七一上街的不同訴求,也輕易看到近乎任何群體或意見,在這裡也可以透過不同的平台發揮影響力。

教會又如何?有別於其他鼓勵異議,為個人利益或社群理念發聲的群體,教會相對沉靜。不少教會的領導模式為「家長式領導」,這不一定是教牧同工的選擇,也許在長執與會友之中也有人大力支持較資深的牧者或信徒領袖應作大小的決定。

上世紀,教會內較有知識的主要還是教牧同工,他們做大多數決定,是可以理解的。但時至今日,甚至連神學知識也不是教牧同工的專利,信徒群體作為有影響力的群體,是否可以發揮應有的、更大的影響力?就算是在使徒行傳,我們也看到使徒們也會因應跟隨者/會眾的情況與需要,訂立新制度與做事方法,今日教會會眾,其實也可以參與更多。

跟隨者其中一個重要作用,是阻止領袖因為缺乏監察而變得更壞,同時,也可改變不太壞的領袖,成為更好的領袖。

在前的需要在後

icon-1623888_1920.jpg◎呂慶雄

領導模式應是多元及多樣性的,家長式領導在其獨特的歷史文化時空是必須的。上一、二代的教會同工,把教牧在教會的身份與父親在家中的角色作類比。因為教會內的肢體關係也是家庭關係,信徒彼此稱兄道弟,而牧者的教導像家長一様,有言教也有身教。而教會強調犧牲的愛,牧者要像主一樣為羊捨命,羊群聽從與順服甘願為自己犧牲的牧人是理所當然的。

我們得明白,那些年的教會領袖,一般都較有學識。除了聖經及神學知識,更重要的是把聖經教導應用到日常生活中。當信主後,我們進入了另一個文化體系當中:有不同的語言,如不是「兄弟」而是「弟兄」、不是「傾計」而是「交通分享」;有不同的生活習慣,如不能燒香、不買「六合彩」、不煙不酒等。這些生活的教導,從前是家長對子女的教育,如今就是牧者對信徒的教導。在這背景下,家長式領導可被視為理所當然的。

時移世易,今日的羊群不再一樣,牧者也不一定在學識及品格上高於「平信徒」,信徒便不如上一代般順服。家長式領導多被看為負面的領導模式,因為眾人看不到關愛的一面,而多看到專權與操控的一面。

今日教會領袖需以不同模式帶領,家長身份不變,但領導模式可以大幅改變。把領導一詞,從專權、操控的角度,換成授權、影響又如何?家長式領導與從後領導最大的分別,是運用權力與影響力。有權不用,以勸說取代命令,教導取代指示,反思提問取代直接糾正,是從後領導的常態。出錯,先關懷後責備,而責備的目的不是懲罰而是改良,從後推一把,讓跟隨者有勇氣繼續從挫敗中學習及成長。

從後領導需要計算代價及成本。授權過後收不回這權力及影響力,你願意嗎?跟隨者站在台前成功了,你會妒忌嗎?你不再是主角,可以嗎?如果是家長,關愛你的跟隨者如子女,理論上是可以接受的。

對於今日社會組織甚至教會,從後領導不只是成就他人的「異類」管理及領導文化,最主要還是釋放創意的功能。過去的帶領者多是專家身份,不管是家長或上司,他們在各方面水平都超越跟隨者,當然可以創意無限,帶領機構不斷突破。但今日社會發展與變化之快速,「專家」身份能維持一段短時間,很快便會感到追不上社會變化而變得落後,若仍以「一言堂」方式領導,有能之士會離開,有創意也不敢、不會表達,機構,甚至教會發展的局限便無法突破。

今日教會需要創新才不會被時代淘汰。福音仍是那古老的福音,但管理模式、事工種類與媒介可以在較大的規範下改變。若想教會更好的發展,我們如何釋放下一代的創意,授權他們去嘗試,去錯?

教會與家長式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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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慶雄

「從後領導」的另一端是「家長式領導」(paternalistic leadership),要看華人教會是否可以推動「從後領導」之前,我們需要先了解家長式領導。如果我說,華人教會多以家長式領導模式運作,你同意嗎?

我曾在〈堂會同工與人力資源規劃(一)〉一文中提及家長式領導是過去華人教會的主流。相信新一代信徒領袖大都不接受,甚至可能認為今日的社會都不接受。但若細心觀察,「大家長」心態還是普遍存在的。

家長式領導的研究,在台灣已有十多年的歷史(註一)。家長式領導的特徵是:仁慈領導、威權領導和德行領導。有關的研究認為家長式領導在華人社群中非常普遍,在台灣及中國大陸的商人在不自覺中以家族文化為管理文化的主軸。後期的研究除了在台灣及中國大陸的廠家外,還涉及對運動員及孩子情緒健康的影響。然而,針對華人教會的研究,仍是空白的。

華人教會的屬靈傳統的根源於上兩世紀來華的宣教士,特別是他們的基要主義神學。繼後發展的本土教會,部份更以基要神學結合中國文化,強化了家長式領導的土壤。而香港教會在解放早期由來自內地的牧者領導,他們的基要神學觀直接影響七十年代興起的「新一代」香港教會領袖。

基要神學加上中國傳統文化,我們看到的是:

四海之內皆兄弟,教會是屬靈的家,家中強調關係,談紀律即等如沒有愛心。而教會領袖即家長,過去我們會喜歡仁慈的長輩照顧,他們關愛保護家裡的成員,這是仁慈領導。

領袖天成,是神揀選的僕人,他們甘願放下一切走上全職服侍的路,單是這一點已是神聖不可侵犯。他們擁有的不是學歷與能力而是屬靈權威,因為是來自神,也是絕對的權威。順服這權威就是順服神,即權威領導。

基督徒的見證,是以愛心行為表現為首,道德形象是最領袖重要的特質,能力為次。做到以理服人當然好,但能以德服人,能力稍欠也是可以接納的,相反卻不能,這是德行領導。

這種家長式領導的文化,在意見一致時並不明顯,但當有異議出現,特別是年輕人與長輩們有不同意見時,他們會被標籤為「不順服」,即「唔乖」。最後便是這些投入積極的「反叛」年輕人帶著傷痕離開教會。同時,這種論資排輩的傳統,有退休牧者或長老仍留在堂會,在某些關鍵時刻出來排難解紛顧然是祝福,但若沒有人敢反對他們的意見,新的事工不能推展,對教會發展的影響便不言而喻。

今日教會的傳承問題及失去年輕一代的問題,遠因是否也跟這家長式領導文化有關?

註一:早於1976年已有討論台灣家族企業的家長式領導模式,後來鄭伯壎的研究則較全面,其中在網上可找到與香港學者合作的研究:樊景立、鄭伯壎,〈華人組織的家長式領導:一項文化觀點的分析〉,《本土心理學研究》(20006, 13期,第127-180)

堂會同工與人力資源規劃(一)

◎呂慶雄

梯子與天空「教會有栽培門徒的土壤但卻沒有培訓領袖的動力。」你同意這句話嗎?教會需要加強人力資源的規劃,以面對傳承及建立師徒關係文化的需要。這規劃是針對教會同工,但卻由門徒訓練開始。

這裡不用詳細討論門徒訓練是甚麼,這是教會的大使命所在,就算教會甚麼事工都不推行,門訓也是不能不做的。但訓練門徒,最終要他們承擔甚麼?訓練更多的門徒,對!但若他/她沒有訓練與教導別人的恩賜與能力,又可以做甚麼?若我們認同屬靈領袖是主動影響別人屬靈生命的人,他們要以成為主的門徒為開端,繼而發揮所長,在最合適的崗位發揮最大的影響力。有人在教會小組內、職場環境發揮影響力,也有人日後成為堂會長執,甚至教會同工。

理想的傳承工作,由門訓開始「揀卒」。門訓–神學訓練–教會同工這事奉成長之路,多沒爭議,但成為同工之後呢?上個月在這裡提到〈教會實習生〉,同工加入了,需要繼續學習,繼續成長。培養員工是人力資源規劃的工作,神學院似乎沒有教。

教會如何善用人力資源部?問這問題之前,是假設了教會有人力資源部,你知我知,這只是假設。若教會人數少,只有一位牧者或多一位幹事,以簡單架構運作,甚至以家族式的帶領和管理也並不罕見。其實,就算只有兩位同工也需要有專責的執事負責處理人事問題,不要等到需要聘請同工時才成立短期的聘牧小組。

人事小組或人力資源部,應由堂主任及具人事管理經驗的信徒代表組成,成員多少視乎堂會會友人與同工人數。基本功能應包括:

(一)評核與辭退:

一般公司機構都對員工有工作表現的評核,為何教會沒有?評核教牧同工的表現是大不敬?世俗?反對的也許更多是建基於傳統而不是信仰因素。若有人追蹤教會管理模式的發展歷史,可能早已發現「家長式領導」(paternalistic leadership)為過去的主流。「家長式領導」在這裡沒有貶意,是以理想家庭/族形態作帶領的模式。教會強調關係,而慈愛的大家長以長輩關愛後輩的方式來照顧會友,強調的是教導他們成長。家長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子女好,都出於愛心又怎可以評核?因此,這裡強調的是愛與關係而不是紀律,教會不應講人事制度與紀律,從不辭退不稱職的員工,因為這是不屬靈、沒有愛心的行為。

不過,今日不少堂會已漸漸放棄這種思維,但卻未敢以人力資源小組,或改以年終評核的方式為員工的工作表現作年檢。我們以為這類年檢會成為破壞關係的導火線。事實上,若運用得宜,這類小組可以成為同工的正面鼓勵:做得好應要正面及具體的讚賞,讓他們可以得到認同而更努力;做得不好也要正面及積極的分享,讓他們可以對準目標學習改進,甚至轉換工作重點。年檢也可以及處理積存的怨氣,形成流言與是非之前,正面疏導。

再說,辭退同工可以是積極的。不適合的人在不適合的崗位工作,又或與既有的工作文化不協調,都是災難。離開也許是減低進一步磨損靈性、破壞關係的最好選擇。而人事小組正是要發揮客觀評核的功能,定期調整各方的期望,讓教會也有健康的職場文化。

下周再談另外兩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