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式領導特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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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慶雄

約一年前,我寫了一篇〈教會與家長式領導〉,算是淺談家長式領導的文章。經過一年在不同團體的觀察,覺得這論題應得更多的關注。

家長式領導,是否一定不好?我們暫時放下這問題,回到基本先看看被視為廣泛在華人地區流行,並且屬於中國傳統一部份的家長式領導,具體的領導特質是甚麼。

第一個容易讓人聯想到,也在學者中間較沒有爭議的,是人治。我們理解人治與法治是相對的概念,其實這是今日按西方定義的看法。古代,法治也是人治,甚至極權統治的一部份。家長式領導,顧名思義,領袖就像家長一樣,可以是很自由與關愛,也可以是很獨栽專權。由於以「家長」的看法和決定作準,其他人可參與決策,全因「家長」的允許,因此,人治之說並沒有太大爭議。

正面看人治,是重視關係,人情味濃。不少職場人士投訴工作間沒有人情味,因此也不會長期效忠。不少時候作決定的,也是建基於人情而不是道理。而教會更是重視人的地方,有牧者明言不想確立人事制度,因為牧者是屬靈領袖,人事制度並不適合,牧養是難以客觀標準化的工種,難有公平的衡量準則。至於人治的弊端則不用多說,最大的問題是忽略了對人性醜惡面的防範,容讓陋習惡化,甚至出現暴政。

在這人治之下,法令、規條是由「家長」製定,按他/她的心意與需要來執行。在「家長」的心目中,所有的決策都是為大眾福祉。這是第二個特質:社群和諧。「家長」的思維方向,是維護整體利益,有時甚至需要放下個人需要,大我比小我更重要。當然,有些被視為獨栽者,不論是機構/教會或社會層面,在別人眼中也許是為了私利作決定。但實際上,可能是他們心目中「家」較為小。我們的常用語「大家」與「小家」也反映這種世界觀。為眾人著想,我們說是為了「大家」,廣東話說人思想狹隘,只為私利,是「小家」。

家人和睦是一般老伯姓所追求的生活。中國傳統看家為社會的縮影,同時,社會是家的擴大。正面看是追求社會和睦,安居樂業,小康就是理想。但這種「縮影」與「擴大」,正正是把家族倫理與社會倫理混為一談。用一把尺量度兩個不同的領域,問題自然多。為了和諧,個人的聲音與需要被壓下來,異議本來可作改變的動力,也被埋葬。保羅強調教會合一,是多元中的合一。多元之中,異議是必要元素,但華人教會講合一,不少是沒有異議的合一,是單元的合一。

家長式領導,配合植根於儒家文化的華人教會,可謂如魚得水。這裡再多提一點,香港的文化在華人社群中較為獨特,有別於中國內地、台灣、星加坡及馬來西亞的華人,日後再補充。

教會與家長式領導(二)

 

延伸閱讀之一,雖然舊了一點,但也算是這範圍的入門:

Silin, Robert H. Leadership and Values: The Organization of Large-scale Taiwanese Enterprises.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6.

2 thoughts on “家長式領導特質(一)

  1. 引用通告: 聽其言而觀其行 – 屬靈領導力

  2. 引用通告: 聽其言而觀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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