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就壞領袖的旁觀者── 持續得力與建立跟隨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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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慶雄

 

大使命是建立門徒,即培育及動員信徒在信仰上不斷追求成長,成為基督的門徒。門徒的外顯表現並不是多講屬靈詞匯,而是活出見證的生命,以及積極投入教會的服侍。

有時,教會領袖太理所當然地認為熱心愛主的必然是教會內忠心的跟隨者。不錯,熱心愛主的,確實是忠心的跟隨者,但忠心的對象卻不一定是此時此刻聚會的教會。嚴格來說,他們是主耶穌的跟隨者,理應忠於此時聚會的教會群體。但教會的凝聚力又與帶領者的領導形象相關,這亦會影響到會眾的投入程度。

對於跟隨者,學者芭芭拉・凱勒曼(Barbara Kellerman)提出了四種跟隨者[1],這四種跟隨者可見於一個國家,一間機構或一個教會。第一類,比例也是最多的,她稱為旁觀者(bystanders)。旁觀者只觀察,不參與。這不是因為陌生感而不參與,而是積極不參與,即知道發生甚麼事,經過了解後決定保持旁觀者的姿態,保持沉默。香港的處境,我們稱這類人為「沉默的大多數」。

不參與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是無力感,認為自己未能供獻甚麼,不能帶來改變,於是決定把精力放在其他生活的事上。第二是歸屬感不強,以一種「過客」的心態來看社會或組織,對所發生的事縱有想法,但不認為與自己有密切的關係。而第三個原因是對領袖的看法,包括信任及無奈感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信任代表放手,無奈代表無從著手,與第一點無力感相似。

教會的門徒訓練,就是要動員跟隨者,從旁觀到投入。按觀察,有些教會內的旁觀者佔了接近五成,有些甚至達七成以上,即每周來聚會,間中有奉獻,活動不參加或不投入。我們不要太快下結論,說教會教導不夠以致太多旁觀者出現,或信徒太愛世界,不關心屬靈的事。明白他們不投入的原因,對症下藥也許能改善這種情況。調整事奉崗位門檻,鼓勵更多信徒參與事奉;加強小組牧養及信息傳遞,讓會眾明白教會的發展方向;持開放的態度聆聽意見,讓參與者感到意見受尊重等等,都是改變旁觀者的方法。

按凱勒曼的看法,最壞的跟隨者就是這種旁觀者。為甚麼?她以納稅德國作例子,希特拉的暴行並不是所有人認同,但認同與否都保持沉默,讓他在近乎全無國內反對下,由軍事擴張到屠殺猶太人都順利進行。這群沉默的旁觀者,在領袖犯錯前不提醒,犯錯中不反抗,犯錯後不更正,直接成就了「暴君」的橫行。

凱勒曼的看法是建基於西方的民主社會文化,人民有能力影響執政者的背景下提出。不過,應用在一個組織或教會內,也是很具參考價值的。原來動員信徒投入教會的服侍,不是單單讓教會的功能發展更好,同時也是對領袖的保護,甚至制衡,免得使人腐化的權力侵蝕事奉者單純的心靈。

 

 

[1] 詳見於Barbara Kellerman, Followership (Boston: Harvard Business Press, 2008).

賦權未能成功的原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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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慶雄

 

權力與安全感

另一方面,下放權力的過程也涉及個人的安全感。如果領袖的成功定義完全來自業績,安全感並不來自個人召命,而是成功經驗,而這經驗又建立在權力的運用。要放手,就是開放自己,接受別人運用你本有的權力,不去過問。可能出現的不安感包括:擔心對方能否達到我的水平;給予工作的同時,又經常出現在則,指指點點;給予太多太仔細的指示,若對方不完全按我的步驟來進行,便覺得對方能力或品格有問題。

舊約聖經中,大衛乃未作王,仍在掃羅麾下時,因戰功彪炳,婦女們說:「掃羅殺死千千,大衛殺死萬萬」。缺乏安全感的掃羅便對大衛動了殺機。這情況在職場多見,在教會也不罕見。當被受權的對方做得比自己好,若是自我形象健康,應可祝福對方,把更重要的責任交給對方。

 

「代溝」

這裡所說的「代溝」可以是成長於兩個不同年代的領袖間的溝通障礙。上一代可以持守著一些原則、文化,並以傳承這些較為抽象及內在的價值觀為己任,在賦權的過程指導下一代一些堅持。但若這些價值理念成為做法,上一代領袖堅持某些做法與程序,甚至服務、產品不變,新一代便無從發揮。

「代溝」也可以是兩種不同管理文化的衝突。賦權代表較多自由空間,拒絕賦權代表較多由上而下的管理與調控。也許由具有豐富經驗的前輩來帶領,可以帶來即時的效益,但社會不斷在變化,某一處境的成功經驗不一定可以複製到另一處境。有時「新手」可以帶來驚喜的成果。

堅持一些做法不是最大的問題,但堅持自己的做法是唯一而拒絕聆聽,才是最大的問題。前文提過,互動溝通才能帶來賦權的成功。因此,「代溝」為賦權帶來的阻礙,就是不願或不能溝通。

 

資源錯配

為何資源錯配也會導致賦權不成功?我們必須明白,賦權的目的不是減輕工作量。賦權的主要目的是培育及擴充人才,容讓有新的發展可能。因此,賦權便是人才資源投入的一部份。決定賦權的幅度時必須計算可以承受的風險,不能承受損失的風險,所投放的資源便不能太多,賦權也一樣。同時,受權者的權限會受到機構整體發展方向,以及讓單位領導人的性格與安全感影響。授權過多與過小,也會影響賦權的成效。

另一方面,人才錯置也是一種資源錯配。如前文所說,若只是用固有崗位來界定工種與權限,這人的表現不好,辭退似乎是唯一選擇。但員工的表現,有時是工種的配對問題。福音機構常面對一個問題:這位員工是個好人,靈命與事奉心志有口皆碑,但卻與工作表現不相稱,滿足不了該崗位的要求,怎麼辦?商業機構的一般選擇相對簡單:辭退。但這位弟兄或姊妹,經過祈禱,尋求屬靈指引,又有牧師支持,甚至有教會奉獻支持來機構事奉,炒不得,怎麼辦?

一個可行的選擇,是轉換工種。在入職時表示在某方面的工作有經驗與能力,但到職後表現不乎理想。又或給予更大權力作決定時經常犯錯,這可能是人才錯置的結果,他被放在不合宜的工種。這也是一種資源錯配,需要立時作出調整。

 

總結

本文的題目是「未能成功」,而不是失敗。我定義短暫的失敗是「未能成功」,即有成功的一天。今日不少教會與機構都出現人才荒,我們可以埋怨沒有人才可選,但沒有人才背後,是否太害怕失敗所致?賦權是解決人才荒的其中一個有效方法。當然,風險是有的,但卻不像突如其來的天災,當你授權對方新的權力範圍時,風險是可預計的。我相信人才發展,是值得投資的項目,必會帶來長遠的收成。耶穌建立門徒的三年就是透過不斷的授權,結果,他們往後所產生的影響力,改變了整個世界。

賦權未能成功的原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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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慶雄

 

一向以來,凡事親力親為是好老闆好上司的特徵。不過,這顯然與著重賦權的今日,有點格格不入。不錯,親力親為是很負責任的表現,但適當的下放權力及工作責任,對整個團隊也是重要的發展。如果落實賦權文化,我們需要考慮未能「放手」的原因。

 

崗位大於角色

 

不論在教會或是公司機構,崗位(post)定義了這人的工作性質與權限。但作領袖,要看的不是崗位,而是角色(role)。前者以工種定義,後者以影響力定義。盡責任,前者是在這崗位的工作範圍內負責,崗位以外的不屬我的權責,我便不聞不問。後者則是我如何最好地發揮角色的影響力,不是不考慮權責範圍,而是不受被定義的權責所規限。有更好的主意和資源,就算不是我的權責範圍,有機會我便會自薦。

 

賦權既是與權力下放有關,過份看重崗位,便以界限作為行動的出發點。我的決定是否在我權限之內?我的工作或想法是否已超出我的崗位範圍?這職位是否可以參與這項目計劃?如若以這思維去作人才發展的決定,是不可能的。這員工只會被現時的崗位限制發揮,若發揮得好可以獲得進升的機會,到了新的崗位才重新學習,即時給人的印象,他不能勝任新崗位的要求,力有不棣。

 

賦權正正就是針對這情況,讓員工在可能的範圍內得到最大的發揮機會,按角色的發揮,重新編配工種。一位接待員可以是出色的銷售員;會計也可以成為人力資源部的主管;球員也可以身兼教練。這都是屢見不鮮的例子。

 

架構僵化

 

相關的阻礙,來自架構的僵化。特別當一些已發展至一定規模的機構或教會,部門分工精細,權限清晰界定,前線員工沒有足夠的權限為新協議議價,就算較新較具創意的機會出現,也要回去開十數小時會議,再三考慮不同的風險才作決定,到時,所有機會都已成為過去。

 

除了大型或歷史悠久的機構有這問題,不少宣教機構也有類似的障礙。宣教士有不少守則要遵守,當在前線的宣教士遇到那些沒有在計劃及經驗之內的經驗,需要到總部由資深的前宣教士來決定。相反,一些差會卻有較大的賦權文化,由前線主導。如中國內地會在19世紀發展迅速,其中一個原因是採用「工場主導」的賦權模式,所有決定由前終的「工場督導」(Field Director)決定,不用回到倫敦總部討論。

 

害怕失敗

 

一個機構需要有完善的架構及暢順的運作系統,才能讓擁有不同背景與文化的同工和諧合作。但當這些架構變得僵化欠缺靈活彈性,便不能擁抱新的機會。僵化的原因是害怕失敗,因為賴以成功的經驗組合成了現時的架構,一旦作出大幅的改變,成功是否可以持續?

 

特別是具有一定規模及歷史的機構,就像鐵達尼號郵輪,要轉彎需要及早預備, 較小艇需要更多的時間與空間才能做到。因此,我們會發現一些來自同一集團的品牌,不論形象與售價,都與該集團其他產品不同。除了分散投資,也是分散風險,一個品牌的失敗不會拖累整個集團的形象。

 

不過,換個角度看,若神的心意是建立人,賦權的成與敗,應以人才是否被建立來衡量。從這角度看,今日的不成功,並不代表失敗,或許也是學習過程的一部份。把工作交給新人負責,風險是有的,但也可以是成本的一部份,只要設定合適的範圍,把可能的成功與失敗的結果都計算在內,也許可以為賦權定下界線。

賦權典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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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慶雄

 

四・賦權並不能全面清晰界定

賦權代表了下放權力與責任,讓下屬擁有一定空間去學習,發揮和成長。正面的結果,這下屬能發揮所長之餘,還更投入相關工作,不斷追求更新突破。負面的結果,他不單未能達到預期,還可能在關鍵的地方出錯,影響機構的誠信。因此,賦權,還是個冒險旅程。

前文提過賦權是個上下互動的過程,在這過程中彼此了解對方所長及期望,從而尋找出這個團隊的理想合作模式。因此,這冒險的旅程並沒有一個清晰又能放諸四海皆準的通則,去指定下放權力到甚麼程度或甚麼界線,甚麼可以做,甚麼不可以做,全由這互動的過程決定。這情況下,權力的界線不一定客觀。

某些機構會用可運用的金額大小作決定,其實這也是必須的。例如前線作銷售的,需要有底線可以給予客人多少優惠,又或最高價何以賣多少。與客戶簽約或批出工程合約,可處理的金額大小,代表了權力的上限。這裡所謂的沒有清晰界線,主要針對日常運作的細節而言,賦權的過程並不是放手不管,而是按實際情況調節。以新加入教會的同工作例子,各人的工作有所規範,青年牧者被分派青少年事工,但當一位團友的父親或母親出了意外,需要教會同工前來安慰,青少年自然找他們的導師,這位青年牧者會否因為家長工作不是自己的範圍,而不去探訪?而當這位負責家長工作的同工休假身在外地,其他同工又如何支援?

 

五・賦權以誠信關係來維持

賦權存在一定風險,一般的風險管理會以法例與守則來把可能出現的風險及其破壞降到最低。這都是重要的,只是,用盡了這些規範,也難保不會出問題。賦權關係需要以這些條文守則作為基礎,加上人性化、合理的彈性處理。而誠信關係,就像強力膠水一樣,把兩個或多個人聯繫起來。賦權關係最重要的不是條文規範,而是彼此信任。

上司為何相信下屬?能力與潛質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他的忠心。下屬為何相信上司?仰慕上司的品格及遠見當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相信他會為你著想,就算是責罰也是為了對方成長。如果管理等如埋身監督,領導等如我講一句你跟一句,這行政成本相當高。相反,若誠信是機構文化,不用互相監督也能盡忠職守,這便是賦權的良好土壤。

 

六・賦權是領袖的主要責任

基督教的工作觀,強調的不是個人的成就,而是神旨意透過人的工作成全。而工作本身也是神給人管家的職份,按照神創造的心意管理大地。工作本身只是工具,神看重的是人的成長與成熟。因此,教會、教會機構、堅持以基督教信仰價值來作老闆的領袖,工作完成只是目標之一,同樣重要的目標還需包括受眾是否得益,同工在過程中有沒有適合的發揮空間,以及同工在忙碌交付工作成果之餘,有沒有成長。

領袖作為帶領者,除了帶動團隊達到所擬定的目標外,透過賦權讓同工成長,是他主要的責任。主管擁有權力,若他不願意,下屬無論如何也分享不到半點賴以完成任務的權力。因此,就算有關機構期望建立賦權文化,若單位主管不願意,也無從達成。

 

教會的多元性更要賦權

歌林多前書12章,提到教會就是一個身體有許多肢體的比喻,用以說明教會需要不同的恩賜互相配搭。不同的恩賜配搭是一種賦權的模式。教會內有不同背景的人,教會、經濟生活水平、能力專長、人生經驗等都有不同,而神也針對個人成長及教會需要,給予不同的恩賜。在保羅時期更加上不同文化背景的基督徒,教會可算是很多元化的。正因為教會的多元性,需要不同恩賜與能力的人,分擔不同的工作。保羅講得清楚:

「工作有許多種,卻是同一位神在萬人中運行萬事。聖靈彰顯在各人身上,是要使人得益處。」(林前12:6-7和修)

不同的工作與事奉崗位都指向同一目標:使人得益處。理想的分工模式,是賦權,讓不同文化背景的肢體,在不違反聖經真理的大前提下發揮所長,不同的人應尊重與自己不同的人所擁有的自主性。一個人不能擁有全部恩賜,因此需要別人來配搭服侍。同樣,不論一個人多有能力,也不能做完所有事,需要別人來配搭,才能做好事、做好人。

賦權典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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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慶雄

 

賦權(empowerment)是領袖把所擁有的權力下放,讓跟隨者可按個人的經驗、學識來作決定,不用事事請示上級。近年談到賦權,不管是機構或教會,大體上都認同是今日有效管理和領導的必要元素。這是一門透過經驗累積而來的學問。全面了解及推行領導賦權,至少需要注意六方面:

一・賦權是一種文化

賦權可以透過一個程序、項目計劃或活動來推行嗎?不能說不可以,只是效果成疑。因為賦權的過程充滿變數,程序計劃若只是一項項守則,需要上司與下屬跟從,或規定了某些範圍,由哪個職級主管來作最後決定,這是不錯的規範,也是必需的,但人性化的賦權,卻容許更多彈性。

賦權可以是制度,更重要的是文化。賦權文化,相信跟隨者的發揮,可以是超乎想像的。文化是一種共識,包括不同職級之間的信任,尤其上司信任下屬有能力完成目標,下屬也信任上司的支持,不會過問太多細節,並在不太順利的環境下透過增加資源及鼓勵來支持。

二・賦權是一種權力及問責關係

當然,賦權不代表完全放手,上司下放權力,下屬同時也該知道分享了甚麼權力,這權力帶來的責任是甚麼,以及它的界線在甚麼地方。這是一種權力及問責的關係。意思是,要求推動賦權文化,並不只是要求上級分享權力,給予較大發揮空間,還需要清楚要達到的目標是甚麼。領袖的角色是帶領跟隨者完成機構的目標以及個人使命,而賦權就是讓跟隨者在指定的空間發揮所長,用自己的能力達到機構的使命。若能有所發揮,也可算是完成了個人實踐天賦這目標。

而問責關係,就是以能否達到目標,作來為評核的準則。成功需要鼓勵甚或獎賞,失敗需要檢討甚至懲罰。

三・賦權是上下互動的成果

要讓賦權真正產生作用,即各人都能發揮所長,帶動機構發展而不需長期依賴在位領袖,所需的是上下積極互動。說是問責關係,賦權卻不能單憑條文字句來檢討成敗得失。成與敗可以是最終結果,但也可以是個過程,這要視乎彼此的共識是以甚麼標準來量度。

一個擁有賦權文化的機構,不會利用結果和成與敗來追究責任,排除異己。反之,正是因為賦權的過程有足夠且持續的溝通,能預計不會成功的可能,隨時調整,或讓有能力的人參與,或調整目標,免得後果無法收拾。這是一個靈活互動的過程。

主耶穌是賦權高手

繼續談賦權之前,我們先看看主耶穌,祂是建立跟隨者的典範。若從今日看賦權的角度,主耶穌確是賦權高手。以祂差派門徒為例,在頒布大使命(太28:18-20)之前,祂先派他們實習,兩個兩個出去傳福音。而且,先在猶太人中間工作。以馬可福音的記載(可6:7-13)看,祂先組織他們的隊工(兩個兩個出去),給予權力(賜給他們權柄制伏汚靈),又吩咐他們要注意的細節(不要帶甚麼、如何面對拒絕等)。又按路加福音(路10:17-20)的記載,當門徒出去實習回來後,他們還有分享及檢討,耶穌在那時還指出最重要的目標,是「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

這裡,我們至少可以看到,主耶穌除了經常給予遠象以外,還給他們逐些體驗實踐遠象的過程。過程中也有檢討得與失,適時的調校方向,讓他們最終成為翻天覆地的教會領袖。今日的領袖也需要檢視自己是否學像耶穌,把權力分給同工,讓他們從中經歷成長。

 

動員:利誘?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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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慶雄

動員力是領導力的具體表現。一個沒有人跟隨的人,不能動員別人朝向他所提倡的目標進發,這人不算是領袖。而動員的持久效力更見他是否出色的領袖,是否可以讓所帶領的事工目標達到預期。以下有三種動員的方式,看看你最熟悉的是哪一種。

「利誘式」的動員,只能得到短暫的果效,得到一次性的「忠心」,近年有些透過派錢來動員支持者的政治活動便屬這類。教會的動員,我們也不能否認包含「利誘」的成份,包括得到永生和天國的獎賞等;也有「恐嚇」的成份,如神的懲罰和神不喜悅等等。我先不說帶領者是否有意如此表達,這裡也沒有篇幅談神學上的問題,重點是跟隨者所接收到的信息。

「使命式」的動員才是真正發揮長遠而持久效果的動員力。使命,可以從上而下,即由領袖展示宏圖遠象,若加上觸動人心的演講,跟隨者被這遠象吸引,願意多走一步,多做一點,多學一些,為的就是透過使命實踐發現自己是個有價值與供獻的人。成功的由上而下溝通,最重要的是領袖的個人形象與溝通能力,或可歸納為「魅力」。

同時,關鍵在於那接觸點:這使命與跟隨者有何關係?不管領袖的個人領受有多偉大,他自己有多感動,若不能在情與理方面打動跟隨者,這仍只會停留在領袖的個人夢想,而不能成為整個團隊的共同願景。教會常以偉大的使命、神的旨意、聖靈感動、神賜異象等觀念來陳述,大多時候沒有問會眾有多了解領袖所說的遠象,便假設了群眾應是順服與跟隨這從神而來的偉大使命,若持異議便是不順服,理應受責。有些時候,跟隨者在「比面」牧者或長執,參與了一段時間便離開,或奉獻多些少便當作多走一步,最後也沒有持續下去。

最後一種,也是「使命式」的動員,是由下而上的動員。甚麼是由下而上的動員?傳統上,領袖領受了異象,教育跟隨者,就是使命傳遞。不過,使命多是抽象的,具體落實的方法卻是很多元化。以教會履行大使命為例,內容包括傳福音、門徒訓練等,但到具體落實時,曾有教會以「全民煉鋼式」的全民皆兵,即指定全體都到街頭派單張,或到公園與路過的人以「三福」或「四律」分享福音。上一世紀的確不少教會如此推動大使命,大家起初也沒有,或不敢提出異議,但參與人數就一次比一次少。問題不是出在異象目標不清晰,而是忽略各人所長及性格能力等特性。

由下而上的動員,正是針對今日後現代強調個人特性自主的文化,發掘及善用神造人的獨特氣質與個性,因材動員。偉大使命無人會有異議,但具體落實的細節卻可以針對不同人不同背景來設計。帶領者了解跟隨者的個人特質,以教導和鼓勵其發揮所長,甚至花多一點心思改動一些既有的做法,從而讓跟隨者在參與的過程中也感到自己在做神與人與自己皆喜歡之事,自然會多走一步,多做一點,多學一些。拿街頭佈道為例,除了派單張,以「三福」或「四律」直接談信仰多,善於舞蹈、話劇、攝影、魔術,又或後勤支援與禱告的同樣可以是參與佈道的崗位。有時我們會怕太複雜會嚇怕弟兄姊妹,怕他們忙更不會參與。只是,若動員由了解參與者的個人特質,再忙也會花更多時間,為自己同時也為教會多走一步。

教會追求的是合一而不是同一,多花點時間與心思,了解跟隨者所長,他們會走得更快、更遠、更持久。

從缺乏接班現象看領袖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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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會更新運動在剛公佈的教會普查(參《2014香港教會普查簡報》,以下簡稱《普查》),針對中文教會的普查結果的其中一項發現,就是我們在2012年討論過的傳承問題。當時,我表達了華人教會正在經歷新一輪退休潮,這看法得到《普查》的數據支持。

按《普查》(p.38)的結果顯示,現時有13.1%(169間)堂會沒有堂主任,而未來三年會有8.8%(113間)的堂會將有堂主任退休。在這113間堂會中,有62.8%(71間)沒有確實接班人。已有接班人的堂會,主要是來自內部栽培,而沒有明確接班人的則較多傾向向外招聘。這反映了有計劃面對接班問題的堂會,多早已部署,在內部培訓可接任的同工,而沒有計劃的則只好向外招募。

為甚麼預見領袖接班需要而不早作部署?這是我所見所聞的原因:小堂會資源缺乏,日常運作已忙得不可開交而無暇顧及,同時也無人可培養。也有過去曾積極部署,只是唯一的候選人因著某些原因離開了,短期內難以找到合適補替人選。也有教會/宗派文化、權力架構等其他因素造成知道需要而沒有行動回應的現象。

暫且放下那些不打算或沒有想過如何安排接班問題的個案,集中討論找不到合適人才的問題。今日普遍相信,人力資源是最大及最重要的資產,有錢並不代表能聘得合適人才,反而有合適人才,資源自會增加。沒有足夠接班人,是沒有培訓,還是根本就沒有人才?

無人可選是結果,可能原因是栽培訓練做得不足。不論堂主任或任何一個單位的領導崗位,就算是個天生的領袖材料,但未經歷煉,對人對事的經驗不足,仍難以肩擔領導崗位。但有趣的是,按《普查》的資料顯示,在神學院接受訓練的人數,過去五年沒有太大的變化(p.37) ,那為甚麼仍沒有可當領袖的人才?這些年來神學院畢業的同學往哪裡去了?

不錯,近年讀神學不一定是牧會。但過去十年,全港教牧同工的人數增加了一千人,而每五年增加約五百多同工,由此可推算每會入職成為教會同工的約有一百人(p.33)。而堂會數目在過去多年是雙位數的增長,而過去十年約增加了約100間 (p.11)。牧者的人數是增加了,而堂會及牧者比例也增加了,但可以承擔作堂主任或主要領導崗位的人選仍是不多。是超大型堂會吸納了大部份神學畢業生?是這些畢業生及那些早年入職牧會的同工未能成為帶領者?還是我們從來沒有投資或看重領袖培育,認為領袖是天生的,到了時候自然會出現?

其實,接班人不足的現象,又可被看為無人可選及選不對人。無人可選是因為沒有及早預備,選不對人也是因為無人可選,臨急就章,就理所當然地認為神學院畢業,牧會一些年日便自然可以成為領袖。而這兩種現象,正正也是沒有培育領袖的意識所做成。盼望我們能提高意識,即時起步為未來三至五年的接班作好準備。現在才起步,有點遲,但總比還不反應好。

X世代,你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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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慶雄

今日基督教圈子正鬧領袖荒,按教會更新運動今日發表的「2014香港教會普查」,當中113間堂會的堂主任將在未來三年退休,但其中的六成卻沒有任何接班計劃。除了堂主任或機構領袖外,還有教會事奉者的骨幹的領導傳承也是一個需要關注的現象。沒有計劃是一個問題,有計劃但找不到合適人選,或是合適的人選不願接班,都是做成這領袖斷層的問題。

今日在華人社會談領袖傳承,退位的是在60-70歲之間。若想給予接班人有足夠時間建立自己的團隊及事奉模式,最理想的接班年齡應是35-45歲之間,若需要成熟的接班人,年齡也應在50歲左右。如此看來,這批就是生於1960-80年代的,在西方是被稱為「X世代」的人。

借用這「X世代」稱呼某一代華人信徒群體嚴格上來說不太恰當,其定義及相關的研究圍繞的都是美國本土的社會狀況,我們沒有這方便的研究,借用,是因為剛好香港教會所缺的,就是這一代人。

按粗淺的觀察,這批人出生於六十年代,成長於香港經濟起飛的七、八十年代,不少在教會所辦的學校讀書,不少透過參加教會辦的社區中心接觸福音。教會在七、八十年代快速發展,按道理有不少的事奉機會。那些年,年年有佈道大會,季季有不同專題講座,每每都有千百人參加。加上不斷有植堂,新機構也因應需要如雨後春筍般出現。這幾年不少機構慶祝三十及四十周年,便是明證。按信仰成長的角度看,已奉獻全時間事奉的,應是教會堂主任的理想人選;沒有奉獻全時間事奉的,也許成了教會的執事堂委。

有趣的是,按「教新」的報告,25-44歲這年齡層在教會的比率並不低,接近三成。論接班,應有人選,人就在教會中,但他們為何坐著不動?

從香港社會大環境看,這X世代信主後努力上遊,從公屋到居屋再到私樓,是教會的中產一族。也許,步入中年,面對事業發展及家庭需要,已透不過氣,無力承擔更多。也許,早已步入事奉的,因為與上一代領袖在工作上無法協調,被邊緣化,不願承擔更多;也許,這一代人早早投入事奉,卻遇到重重挫敗而耗盡;也許,他們是撒在荊棘叢的種籽,被今生的思慮吸引,離開了教會,甚至信仰;也許,他們沒有委身鴻圖理想的大志,只願在自己的「小範圍」做個忠僕。

以上所述,還未有甚麼研究,不過都是我親身認識的X世代。要解決領導傳承的問題,或許我們需要認真研究X世代往哪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