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和獨特的呼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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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慶雄

到底是領袖才需要呼召,還是每個信徒都需要辨認呼召?

回到聖經,屬靈領袖都是來自神親自的揀選呼召,沒有自薦成為領袖的。由遠祖亞伯拉罕被揀選,到士師、君王,都是神的呼召,而新約的門徒及使徒保羅,我們都看到是神親自的揀選和委派。至於歷代的教會領袖、宣教士、傳道與牧者,都是回應神的呼召,才全時間投入服侍的。如此看來,只有領袖與宣教士等才需要呼召。

然而,保羅卻不這麼認為,他說:

我為主作囚徒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要與你們所蒙的呼召相稱。(弗4:1)

這裡「蒙召」一詞與耶穌呼召門徒的動詞一樣。因此,耶穌呼召門徒成為全時間事奉者,與保羅在以弗所中書所針對的對象,即教會內的所有肢體,都是同等被召的。換句話說,進入神的國,成為神的兒女,活出神國子民的倫理已是呼召。呼召並不局限在全職事奉與否,而是當你接受這救恩的一刻,願意成為主的門徒,不管是在家庭、職場或是教會的處境,你都同時接受了呼召。問題只在於我們如何行出與所「蒙的呼召相稱」的行為。

呼召有獨特的,專門的,如:

  1. 專職傳道人、跨文化宣教士。他們被神感動,離開原有的崗位甚至家園,去服侍一個特別群體的福音需要,甚至遠離家鄉到別的國家,為的是要履行神國的大使命。通常他們先接受神學或宣教士訓練,認識工場,做好準備,便全人全身投入過新的生活。
  2. 專業服務或開創性事工。神會呼召一些人對某些群體或社區提供所需要的服務,甚至是開創新的事工。成立扶貧、孤兒、難民救濟等工作多屬於此類。蒙召者不一定想成為宣教士或傳道人,他們的出發點也不一定與教會發展或傳福音有關,因此他們不一定需要接受神學訓練,較多的卻是專業訓練。傳統教會較忽略這種呼召,教會多不會「差派」他們出去,然而,若他們同樣是領受神的呼召,教會祝福及支持他們的事工又有何不可?
  3. 領導或特定崗位。我們或許聽到一些教會或機構的領袖在上任前,經過禱告,領受從神而來的呼召後,才進入這崗位服侍。神會呼召一些人進入一些特定崗位,多是領導的崗位,可能是傳承前人的工作,或帶來改革。因為要離開原有的安舒區,需要很大的勇氣和決心,因此便尋求神的呼召。

若只有獨特的崗位或角色才需要呼召,那麼大部份信徒就不需要尋求呼召了嗎?其實,呼召也有普遍的。如前文所說,每個基督徒都蒙召成為門徒,基本責任是幫助及引導別人認識神和在真理下成長。大使命(建立門徒)和大誡命(愛神愛人)是神給每個門徒的呼召,這不是獨特的呼召,即不需要特別感動或異象才需要負的責任,而是以任何身份,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合宜的方法都需要實踐的召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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