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袖的恩與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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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式領導特質(三)

◎呂慶雄

或許你不會這樣說,但你也會這樣想:理想中的領導模式,是領袖可以做到恩威並施。對人要有愛心,但執行紀律時便要嚴格,需要威權管治。帶領團隊要與下屬親近,彈性處理下屬個人需要,但當面對大局時,則不能徇私,持守原則。

當「我」犯錯時要包容,給予機會,但是,當犯錯不是「我」,權威管治是最理想的。雙重標準?當你站在不同崗位時,建立在不同觀點便會有不同立場。家長式領導的第五個特質,原來是恩威並施

建基於家長對成員的個人了解,適當時施恩,適當時行使權威,便會讓跟隨者心悅誠服。不過,甚麼是「適當時」?原來「適當時」的判斷,是建立在個人關係上,上司認識下屬,就會有「適當時」,若沒有關係,「適當時」並不會出現。上司與下屬關係的深淺便決定了何時施恩,何時要下馬威。

施恩,可以表現在仁慈、彈性、個別關係的上司與下屬關係中。但同時,也可以是賞罰不明,或是在下屬犯錯時為了維護面子而不予以責罰。在華人教會中,這情況也是常見的:包容犯錯者的原因是愛心接納,給與悔改機會;處理衝突過後不予公開,為了讓有關方面有下台階。

權威,可以表現在群體需要快速決定時,在亂局中需要明確領導的環境中。在這前提下,領袖要有實權,同時也是專家,而他/她的獨斷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權威的出現(或可稱為威權領導)也可以表現為專權、獨裁、一言堂。我們在教會也看到的是,不願/不懂授權,以聖經/教會傳統作權威抗拒改變,甚至以保護為理由作很細緻的管理。

這就如一個家長,包容接納子女的犯錯,也願意維護子女的面子,家醜不外傳。教導的方式由上而下(「食鹽多過你食米」),要求子女聽聽話話。這方式是好是壞,視乎你在甚麼崗位,甚麼關係,以及甚麼情況下。

家長式領導似乎很負面,但又很真實。而華人教會的領導特色,在很大程度上與我們身處的文化相關,甚至相互影響。我們需要明辨因由才能對症下葯,在不同類型群體中,磨合較理想的模式,平衡人與法、個人與社群、自由與架構、內聚與外展,以及恩與威。

 

教會與家長式領導(四)

相關文章:〈恩威並施的領導〉、〈內聚?內罪?

家長式領導特質:1. 人治;2. 社群和諧;3. 官僚層級;4. 內聚;5. 恩威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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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就是發揮人的潛能

Sprout.

我教授領導學課程時常遇到一個問題:領導學與管理學有何分別?這個簡單的問題卻需要不簡單的回答。

研究領導學其中一個讓人苦惱的問題,就是定義問題。一人有一個定義,過去百多年已有數以百計的定義,不同領域對領袖(Leader)及領導學(Leadership)都有獨特的見解。也有人說,今日「領袖」一詞已用得很濫,有時也不知甚麼才是真正的領袖訓練。

我嘗試從基督信仰的角度看領袖,把引導人成長及完成目標的過程定為「領導」,而「領導」就是發揮人的潛能,若是基督徒,就是發揮神給人的恩賜,完成神給人的使命。

相對於管理學,領導學更多集中於人:領袖、跟隨者(Followers)、領袖與跟隨者的互動關係,以及如何面對環境改變等。我這理解建基於「情景領導」(Situational theory on leadership)的理論。而管理學較多則重於處理事情,就算提到管理人(people management),主要也是要達成機構目的。

站在基督教的領導觀點看,神給領袖的使命,重點不在事工的完成。因為我們相信神能用任何人完成任何事,就算不用人也可完成祂的計劃。神給人參與祂事工的機會,是要造就人,讓被造人的生命透過參與神國事工而邁向成熟。在這大前提下,屬靈領導的重點就是透過事工發揮人的潛能。當然,事工的目標還是要完成的,但過程跟目標同樣重要。

應用到基督徒領袖身上,我們視同工和跟隨者為完成目標的工具?還是目標就是建立他們?

下屬犯錯時,「一抄了之」當然最簡單便捷;獎勵下屬,升職加薪最直接不過。然而,這些想法近年受到挑戰。一些關於員工管理的調查發現, 員工的滿足感與投入感跟升職加薪沒有太緊密的關係,反而對公司的歸屬感是來自人際關係,個人所長是否得到發揮的機會等等。美國《哈佛商業評論》(Harvard Business Review, http://www.hbr.org)提供了不少相關的研究,這看重人的價值及跟隨者成長的領導趨勢其實與耶穌建立門徒的理念相近,也很乎合基督教的人觀及成聖觀。這些研究提出了員工的心靈需要、人際關係需要、以及道德水平的監察等,都與人的信仰價值有關。因此,建立及提升員工,已不能只限於物質層面。

教會是屬靈群體,基督徒在職場也得有好的見證。若你是上司,不管是教會的主任牧師或是機構主管,你如何對待你的跟隨者?也許從你對待同工的態度就可以看出你是否一個願意建立人的領袖。

呂慶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