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的召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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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忠明

 

既然召命是每一個信徒都有的,打工仔有打工仔的召命,老闆也應有老闆的召命,那麼老闆如何在公司和辦公室內做個有影響力的門徒?

這裡所指的老闆,不一定是大企業的CEO,可以是部門主管、工作組組長、中學科主任,以及所有要帶領團隊,被稱為「上司」的人。教會的主任牧師當然包括在內。然而每個崗位的職責真的不一樣,實踐召命的方法可以大不同,高層主管較多關注公司的策略性大方向,中層和前線主管則着重執行及人際關係。無論如何,各人在職場上的召命總是和對神、對人,和對自己有關係。

老闆有帶領整間公司或整個團隊的責任,所做的決策不論對人或對公司都有較深遠的影響,因此有信仰基礎的價值觀最重要。在商界工作的,要考慮產品、顧客、競爭和僱員等問題,而其他機構和堂會則對持分者,尤其是受眾影響最大,因此老闆怎樣理解神在他們的公司有什麼心意是關鍵,老闆的天國觀是怎樣,做一個怎樣的老闆,賣什麼產品,提供怎樣的服務,人力資源政策等等,都是和召命有關係,例如老闆知道怎樣去經營才可榮耀神,不但顧客和僱員開心,這也是在社會見證福音的重要方法。

此外,如何營造一個合宜的工作環境也很重要,這不單是物質的環境,還有工作的關係和氣氛。有一提供僱員支援服務的機構表示,約三成的求助個案是和工作困擾有關,這包括上司下屬關係、團隊關係和工作轉變等。由此來看,在職場的老闆和上司是要處理好人際關係,提升領導技巧,才能減少下屬的煩惱和憂慮。有人說,有些信徒在教會是隻羊,但在公司便是狼!也許這是職場召命的問題,亦是個人生命的問題,教會未能培育門徒,信徒生命的分割便更嚴重。

具體來說,若各上司在制定和執行公司政策時,有考慮同事的利益,有留心下屬們的感受,改進一些溝通技巧,以及懂得處理矛盾衝突,加多一點對人的尊重和欣賞,那麼信任便會增加,問題便會減少,大家的情緒便會好些,公司便更有團隊氣氛,生產力和創造力可能更可提升,何樂而不為?當然事情不一定這樣完美,信徒上司可以做好一點,但其他同事並不一定有相同價值觀,信徒仍然要面對辦公室政治、沒有表現的下屬和經營環境變動等問題,如何自處和建立團隊的關係呢?

不管怎樣,你會否以生命見證作為你的職場召命?不單做個稱職的員工,也是一位有生命力的上司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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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的召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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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忠明

 

有些人自少就有志願,例如想當教師、醫生、律師、工程師等,若順利,可能如願以償。對這群人來說,他們好像從小很清楚自己的職業是什麼,亦很可能認為現在所做的,便是神的安排和預備,回應了神對他們的呼召,而對願意接受呼召做傳道人的來說,這傳道工作更是他們的召命。

然而對那些沒有什麼志願,找工作沒有什麼計劃,抱着隨遇而安心態的信徒,没有詳細思想所謂生涯規畫,那麼今天所做的工作便沒有意義嗎?我只是打工仔一名,不是專業人仕,難道神沒有給我什麼召命?

召命,不是為少數特別蒙揀選的信徒而設的!當耶穌呼召每一個人去跟從他時,他已經對我們有期盼,就是要做好門徒的本分和去使萬民做門徒,這可算為我們的基本召命。然而我們每人都有個崗位,不論是任何工作、學生、在家帶小孩,還是已退休的,耶穌亦期望我們在那個特別位置上做光做鹽,當然耶穌會對某些人有特別呼召,但對我們大多數的平凡人來說,在崗位上盡忠可能就是我們的召命!

其實呼召、召命這字基本上就是職業的意思,不用什麼解釋,若沒有特別呼召,你現在的崗位就是你的召命。對打工仔來說,做好現在這份工已經是在回應呼召。很多人都說工作在創造時已賦與了意義,工作並不是「屬世」的,「耕耘看管」(創2:15,和修本)便是工作目標,雖然要「汗流滿面才有食物可吃」(創3:19) ,但享受勞碌得來的好處卻是應份的(傳5:18-19) ,故此一名普通的打工仔面對的並不是有沒有召命的問題,而是作為打工仔應怎樣看現在的工作!

大誡命吩咐做門徒的要愛神愛人,所以你在工作崗位上可以做到愛神愛人嗎?愛「人」是包括上司下屬、同事和顧客,有沒有愛不下的上司?你的召命是否去影響你的上司?愛神是讓神的名字被高舉、得榮耀,所以在公司內你可以行公義,好憐憫嗎?公司的營運是否合乎你(信徒)的倫理道德標準?還有你的工作會否妨礙你去愛神愛人,例如沒有時間留給家人,也不能在教會事奉,更不能做好見證?若是如此,你可以改變什麼來實踐召命?

最後,這召命應該對你自己都有好處!有合理金錢回報當然是其中一方面,但除了糊口養家外,工作滿足感和成長機會都是重要的,所以神是不是呼召你在今天的崗位上讓自己有發揮,有成長?

打工仔有打工仔的召命,老闆有老闆的召命,但總離不開對神、對人,和對自己的各種考慮和實踐。工作這麼多樣化,如何在職場上做個有影響力的門徒,正是我們要好好思想的。

帶著使命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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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忠明

 

當你每天起床,有沒有不願意去上班的掙扎?若做一個簡單調查,你身旁的同事有多少位是非常快樂地去上班的?而你教會的弟兄姊妹又如何?

 

今天香港的教會開始關注職場的問題,出發點當然是希望弟兄姊妹在工作崗位有好的見證,甚或可以傳福音,領人歸主。但信徒在職場上應有怎樣的見證,是否有一些樣版可以讓人跟隨,又或查實每個崗位都不一樣,在工作上遇到的機會和困難都不同,有多少人可以明白及教導信徒呢?教會的牧者傳道人很容易指出工作是有意義的,而且神已託付我們去工作,保護這個地球,每人都有使人做門徒的使命,若不在職場上活出使命,便不配做主的門徒了!

 

是的,我們很明白這些大道理。但回到公司,看到那位自私自利的同事,那假仁假義的老闆,還有那不問世事的弟兄,我身旁的都是不會多想,見日渡日,亦有見到好工便跳槽的人,我又怎樣自處和作見證呢?

 

今天的職場環境和多年前不一樣,勤勞苦幹必有出頭日的情況可能不存在,公司內的倫理價值觀念亦有改變,對信徒的待人處事技巧可能大有挑戰,加上工時長的壓力,很多人都吃不消,而受影響最大的是年輕的一代。他們對工作、自己、家庭亦有一套看法,職場上的跨代矛盾便由此而來。熱心一點的信徒在職場和教會內都盡全力,結果弄至身心疲憊。

 

若職場環境真的是複雜了,信徒的價值觀也有可能已改變,教會可能要考慮找到正面和具體的辦法去幫助信徒,而非只為他們祈禱。若要弟兄姊妹帶著使命去上班,首先要做的是去明瞭他們的職場狀況!然後才能明白他們的困難,使命才能有針對性,不再是口號,也不會跟生活脫節。

 

剛出來做事的信徒,當然和在商場打滾數十年的老弟兄不一樣,專業人士和前線操作員也不一樣,各行各業都有其特色,要準確描述職場的挑戰可能真的是由當事人自己道出,然而教會內有機會讓弟兄姊妹分享嗎?而且是在沒有壓力下説出來,不會受到批評或無建設性的建議。教會要製造這種場合和機會,並且要培育有此等牧養能力的同工和信徒,才能回應弟兄姊妹的需要。

 

另一方面,對職場中的管理、領導、營運,以及人際關係、辦公室政治、壓力管理等有認識的,是很重要的資源,他們可以補教牧的不足。怎樣去組織一群有異象的信徒來輔助牧養亦是當務之急。

 

要做好職場牧養,不一定要去到工作地方,教會內亦可進行。重要的是明白職場中人的需要,不要以為自己有若干經驗便算是懂得一切,這是團隊的工作,教會首先要肯定這異象,擁抱這使命,信徒才可有使命進入職場!

 

 

以行動帶動使命──以堂會重燃佈道之火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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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榮樹
近年香港堂會關注社會公義和參政的浪潮中,拯救生命,叫人得生的大使命有被忽略了嗎?近日一項教會調查報告中顯示了佈道與差傳事工的低沉。神的教會每年都忙碌做了許多美好的事工,但在最美好最當務之急的救亡事工上,成績又如何呢?據我了解,傳福音救人是當前急務(當然敬拜、造就、關顧……也相當重要),因此我謹呼籲各牧者領袖,我們必先看重傳道的工夫,在宣講神話語與傳揚福音的事工上一馬當先,領導教會走在旨意的路上。
近日我驚訝發現,不少牧者都不看重佈道工作,部分原因是會眾反應冷淡,令他們灰心不已,束手無策。本文嘗試就這方面提出一點建議,冀能彼此造就,願主增加我們教牧領導堂會佈道的能力:
一.      要捨難取易。這似是不合聽、荒謬的建議,但其實是實際的智慧。這不是叫我們懼怕艱難,在人人都為生活忙得不可開交的情況下,請試想一下,要會眾百上加斤地做一些艱巨的工作,還是要求他們參與一些較輕易的工作,會較容易得到他們回應呢?我們可以慢慢逐漸地透過一些小行動,重建肢體的佈道習慣與心態,帶領他們踐行生活方式(lifestyle)的佈道,這是重要的得力原則。做少少工夫,人人願意參與。做多多工夫卻招來零回應,便是領導上的失敗。

 

二.      要學習領導。什麼是領導?這可簡易定義為有人願意起來跟隨。沒有人跟隨的只是教導(talking a walk)而不是領導。領導人當然不應一意孤行,將自己孤立起來,而應聆聽屬下與會眾的聲音。他身為領導人,會眾期望見到他的決心與毅力,見到他對神的教會及福傳的委身,期望見到他經得起時間考驗,在缺乏反應響應時仍能堅毅不拔,如此才能感染會眾投身追隨。

 

小僕牧養的堂會,亦如不少堂會一樣疏於佈道,在福音主日亦只有甚少會眾帶同未信親朋前來。我雖然是堂主任,但仍堅持兼任傳道部部長,領導堂會的佈道事工,落實並認真貫徹「多做、快做、大做」的精神,靠主恩典,決心要叫教會翻身過來。我並且以身作則,致力推行生活方式的佈道,例如放工後到公園佈道,在上班路上到廣場派單張等等,認真承擔堂會佈道的領導角色。

 

在此領導力的展示中,有會眾受到激勵而有所回應,我所做的便不再只是教導而是領導了!較小的堂會容易安於內聚,所以我們要帶領他們走出低谷迷谷。來吧!讓我們起來領導,帶領會眾多做佈道!

推動堂會佈道事工的策略難以一言以蔽之,但你大可先行招聚一些有心佈道的肢體,一同為堂會的佈道事工祈禱。祈禱不應是最後一著,而應是首要的工作,會眾齊心聚首祈禱,力量就出來了。聚集時上主很可能在祈禱中指示行動,而福傳的行動之火就有機會再次燃點起來!

工作召命與持續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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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慶雄

 

「我在這公司已經三年,已是年資最長的那一位。」你對這句話是否感到似曾相識?甚至你也曾經講過?這是否也是你的「打工」心態?

 

若只是為了餬口,為了兩餐而「做好這份工」,無可厚非。但教會常說入世而不屬世,在工作環境中要為主作見證云云,常轉工,或在工作中只為自己爭取好處,從來沒有想過如何在一周五至六天的工作崗位上見證神,我們的信仰是否另一種形式的「離地」?

 

古有司馬遷早已指出工作召命的影響力:「人固有一死,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用之所趣異也。」(《報任安書》)當一個人明白他工作的意義與價值,縱面對惡劣環境,甚至生命威脅,也能克服。

 

職場環境惡劣與否,與上司、同事、公司文化固然有關係,但個人態度同樣重要。實際的困難不會因為你的意志強弱有所改變,但你的態度卻決定你如何度過那些艱難的日子。作為基督徒,特別是那些已立志委身事奉的,需要認定你現時的工作崗位是否從創造主而來的召命實踐場所,若是,便應帶著清晰的目標方向、信心與依靠來面對挑戰。

 

我們也許聽過或讀過不少名人傳記、宣教士的故事等,都指出工作環境不會無風無浪,領受異象使命後都會困難重重,但卻能靠著主堅持下去。這就是其中一個持續得力的秘訣--清晰召命。而基督教領導學大師甘陵敦(J.R. Clinton)也指出,能持續得力,事奉到老也不偏離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弄清個人在神面前的終極目標(life destiny)。

 

能明確領受人生召命是第一步,能堅持跑完是最後一步。而甘陵敦研究了歷史中約500位名人及領袖的生平,能持續得力忠於及完成使命的只佔少數。而他研究聖經中約有800個領袖人物,雖然當中只有100人有足夠資料可作深入研究,又其中只有50人可看到他們最終的結局。這50人當中,約有三分之二不得善終。

 

由此可見,人生召命除了能讓人因著有明確目標而有所堅持外,還能介定這人是否能持續地發揮影響力,最終可能是蓋棺定論的參考。全職事奉神會有重重困難,不易跑到終場,但若你是認真的基督徒,認定自己的職場召命,同樣也困難重重。

 

未找到召命的,繼續尋求,已找到的,靠主剛強!

 

卑微中的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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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慶雄

 

2015年十二月的《國家地理雜誌》以馬利亞為人類歷史中最有影響力的女性作主題,內文詳述她如何影響不同民族天主教徒的生活與風俗,甚至與馬利亞相關的神蹟如何繼續影響天主教的信眾。如以影響力來定義一個領袖,馬利亞可能是當今最具影響力的領袖。

當然,更正教(Protestant)對馬利亞的詮釋有所不同,還是回到新約聖經,看看這位又卑微又偉大又有影響力的女性,影響力為何超過二千年仍歷久不衰。

馬利亞留下的榜樣,除了以上各種尊崇她的行為外,還有她的卑微。據估計,第一世紀的婚盟,約在少女初成長後便會進行。換句話說,馬利亞接到天使報喜訊時,她可能只有13歲。不論誰在任何年紀,聽到這影響你一生一世的震撼消息,不知所措是合理的反應,甚至如摩西在曠野遇上神呼召時,反抗情緒也是合情合理的。不過,馬利亞的反應卻異常的平靜,也許這就是她之所以偉大的原因之一。

最近讀到去年「全球領袖高峰會」(Global Leadership Submit)其中一位講員凱恩(Susan Cain)的著作,Quiet(中譯:《安靜:內向性格的競爭力》)。她提出一些性格較內歛的人可以成為深具影響力的領袖。

我想馬利亞就是這一類,福音書的作者時常提到馬利亞把所見所聞,縱然不明白,但「反覆思考」(路1:29、2:19)及「存在心裏」(路2:19、51)。 而她回應聖靈感孕的禱文,便反映了她心存謙卑,並會以神的大圖畫來看自己今日遭遇。她說:「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上帝我的救主為樂;因為他顧念他使女的卑微;從今以後,萬代要稱我有福。」(路1:46-48)

又在她對這位神的描述(路1:52-23),反映她對這位神不是無知,而是非常清楚,與耶穌對自己使命的描述(路4:18-19),又與馬利亞的相呼應--神站在貧窮人及受壓逼者的一方。安靜、順服,原來不是因為無知,更不是奴性,反而是深知自己被召所為何事。

聖誕其實是呼召的日子。馬利亞被召成為耶穌的母親,她卑微但偉大,腹中的孩子成就了人類救贖歷史,而她也由一個籍籍無名的村女,成為歷史最具影響力的女性。更不用說那山城拿撒勒與伯利恆,也一夜成名!這與神對領袖的呼召一樣,祂揀選卑微的,讓他們成就偉大奇事!

又到聖誕,與其被無窮盡的活動沖刷,以至我們變得過度節日活躍,不如停下來,回看這原是教人安靜、領命的日子。真正影響力不在於你有多少功績,而在於靜思過後,你是否行在召命的焦點,從那一點開始影響世界。

普遍和獨特的呼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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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慶雄

到底是領袖才需要呼召,還是每個信徒都需要辨認呼召?

回到聖經,屬靈領袖都是來自神親自的揀選呼召,沒有自薦成為領袖的。由遠祖亞伯拉罕被揀選,到士師、君王,都是神的呼召,而新約的門徒及使徒保羅,我們都看到是神親自的揀選和委派。至於歷代的教會領袖、宣教士、傳道與牧者,都是回應神的呼召,才全時間投入服侍的。如此看來,只有領袖與宣教士等才需要呼召。

然而,保羅卻不這麼認為,他說:

我為主作囚徒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要與你們所蒙的呼召相稱。(弗4:1)

這裡「蒙召」一詞與耶穌呼召門徒的動詞一樣。因此,耶穌呼召門徒成為全時間事奉者,與保羅在以弗所中書所針對的對象,即教會內的所有肢體,都是同等被召的。換句話說,進入神的國,成為神的兒女,活出神國子民的倫理已是呼召。呼召並不局限在全職事奉與否,而是當你接受這救恩的一刻,願意成為主的門徒,不管是在家庭、職場或是教會的處境,你都同時接受了呼召。問題只在於我們如何行出與所「蒙的呼召相稱」的行為。

呼召有獨特的,專門的,如:

  1. 專職傳道人、跨文化宣教士。他們被神感動,離開原有的崗位甚至家園,去服侍一個特別群體的福音需要,甚至遠離家鄉到別的國家,為的是要履行神國的大使命。通常他們先接受神學或宣教士訓練,認識工場,做好準備,便全人全身投入過新的生活。
  2. 專業服務或開創性事工。神會呼召一些人對某些群體或社區提供所需要的服務,甚至是開創新的事工。成立扶貧、孤兒、難民救濟等工作多屬於此類。蒙召者不一定想成為宣教士或傳道人,他們的出發點也不一定與教會發展或傳福音有關,因此他們不一定需要接受神學訓練,較多的卻是專業訓練。傳統教會較忽略這種呼召,教會多不會「差派」他們出去,然而,若他們同樣是領受神的呼召,教會祝福及支持他們的事工又有何不可?
  3. 領導或特定崗位。我們或許聽到一些教會或機構的領袖在上任前,經過禱告,領受從神而來的呼召後,才進入這崗位服侍。神會呼召一些人進入一些特定崗位,多是領導的崗位,可能是傳承前人的工作,或帶來改革。因為要離開原有的安舒區,需要很大的勇氣和決心,因此便尋求神的呼召。

若只有獨特的崗位或角色才需要呼召,那麼大部份信徒就不需要尋求呼召了嗎?其實,呼召也有普遍的。如前文所說,每個基督徒都蒙召成為門徒,基本責任是幫助及引導別人認識神和在真理下成長。大使命(建立門徒)和大誡命(愛神愛人)是神給每個門徒的呼召,這不是獨特的呼召,即不需要特別感動或異象才需要負的責任,而是以任何身份,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合宜的方法都需要實踐的召命。

 

 

敏感辨認神的呼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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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慶雄

 

別以為坐在領導崗位的一定是領袖。作為屬神的領袖,我們是按著神的呼召來履行神給予的使命。

那麼,到底甚麼是呼召?呼召是從神而來,領受從神而來的呼召就是人生的召命,是人生存的意義與價值所在。呼召的主權在神,祂揀選、祂指派、祂問責。聖經中傳道者提到,「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傳3:11上),這「各按其時」其實就是按著被造之物的發展,有其獨特的角色,在特定的時空,成為最好。意思就是造物主對每個人都有祂獨特的旨意,可以透過一個獨特的崗位發揮所長,也可以在一個看似平平無奇的崗位讓這人活出獨特性。

呼召是神的揀選,祂按照每個人在祂心目中的「獨特」,委派他不同的角色,發揮影響力。呼召因此不是人的共識,眾人的認可或推舉,也許是呼召的印証,但卻不是確認呼召的唯一途徑。呼召也不是單純的感動。若只看感動,一些較感性的人較易受感動,也許會有無數的呼召,模糊了人生方向的焦點。

呼召就是活出神的旨意,這是神所指派的角色或崗位。並不是成為宣教士或傳道人,才算回應神的呼召。神可以呼召一位母親在家中發揮獨特性,甚至擔任不可取代的角色,她的使命就是按照聖經培育敬虔的下一代。舊聖經中的哈拿,我們讀到的主要是她求子,並按所立的願把兒子撒母耳奉獻成為最後一位士師,這就是她的角色,她的使命。我也認識一些姊妹,主動放下優厚的工作,不是因為失業或工作不愉快,而是知道他們在家中有不可取代的角色,在這階段成為兒女及丈夫的祝福,這也是獨特的使命。

除了在家庭,職場上的任何崗位都可以是活出呼召的環境。售貨員、經紀、政府公務員、專業人仕、高層主管或老闆,都可以是活出使命、回應神呼召的崗位。而這又是個賦權的過程。神指派崗位同時也賦予我們這崗位的應有責任與權力,就算是售貨員也有減價的權力,是由上級,即工作委派者所賦予的。而教牧領導,也許除了由上帝直接呼召外,也透過信徒群體把權力交給他,讓牧者能更有效領導教會。

神既揀選並給予獨特使命,神也會問責。當你認定某一崗位或身份是神的呼召時,便是盡心盡意盡力去做,不是在老闆面前盡力,而是在神面前盡忠職守。像保羅的教導一樣,不要只在人前盡忠,而是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弗6:6-7)。換句話說,若你的工作是神的呼召,不管是否在教會內,也得忠於你的呼召,向神交待。

你如何活出神的揀選,以及如何運用祂給你的恩賜、資源,你如何服侍祂為你所預備的對象群體?

職場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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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榮樹

 

不論是教會還是社會的領袖,都必須思想或重思職場的意義,有兩個問題是重要的:

1.近年多從職場召命的角度看基督徒的工作觀,這當然是美好的,但是否可從人生目的的角度看,或許會是更上一層樓的視野。

2.世人多從工作上的成就,特別是利潤與謀利來量度滿足,既然基督徒不認同這個量度標準,我們可有什麼取代的準則,以讓信徒同樣有甚至更有動力去從事工作呢?

 

小僕嘗試以兩個實例去回應:

幾年前小僕眼見信徒在高壓下辛勞工作而有感動為此思量出路,從人生目的的角度寫下《職場特工》這一本小書,希望從一個極有意義的角度去賦與信徒職場神學。若然職場工作不是活出人生意義的平台,難道我們要等到退休或是只在家居或教會,才活出人生的意義嗎?工作佔據了香港人大部份睡醒的時間與心力,故這必須是為人生目的而勞力的場地,信徒必須以工作為活出人生目的[1]的活動。如司托德 ( John Stott ) 牧師一次對一位管理商場的弟兄說:「年青人,若然工作不是你事奉上主的場所,你早就該辭職了 !」但願信徒要以人生目的的出發點去工作,如保羅在《歌羅西書》對眾奴隸說:「工作不是事奉人乃是事奉主 ( 3:20-22 )。」

 

另一例子是一位任職社工的肢體論到她的工作時表示,同行的人只視工作為挨罵受投訴,除了不錯的月薪外,似乎沒有什麼可留戀的。但她卻體會她的工作極有意義,天天幫助需要幫忙的人,解人之困,給人快樂安慰,背後當然是愛神愛人二命的推動。其他行業的意義可能不及Helping Professions般明顯,但亦很有祝福人類與世代,並藉以榮神益人的地方,叫信徒可以發揮上主給他的形狀 (SHAPE)[2] 個人特質。限於篇幅,在此無法一一說明,有待每位信徒在上主面前尋找得着。

 

而作領袖、上司、牧者的,就是要幫助員工信徒找尋及達成這神聖的職場任務,令人從工作裏活出人生目的,並從此得到最高、最合真理的滿足!

 

[1]               如一位肢體之言甚妙 “I have tried to make my life commit in response your wonderful grace!”,這正正是人生的目的,而這也是我們工作的目的。

[2]               S: Spiritual gift/Strength, H: Heart, A: ability or attitude, P: personality, E: experience ,這五者相成每個人的特性,如《馬太福音》5章主比喻中的五千/二千/一千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