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袖受感情引誘的終極出路

 

jesus-light-578027_1920.jpg◎林榮樹

近月傳媒揭露多宗教會醜聞,牽動我想起近十年的情況:多名宗教界知名人士,有神學院院長、機構總幹事、宗派及堂會的領袖,曾陷入情感的軟弱之中(當中涉及與同性或異性的不當關係),但見人在生理及心理上有親密(intimacy)的需要,又可惜不能從合法(legitimate)的方法/對象得到滿足,而是要以非法(illegitimate)的途徑去滿足這合法的需要。

約翰福音六章51至58節的經文叫我們大吃一驚,主竟邀請人吃祂的肉和喝祂的血。在古典名著《西遊記》中,提到吃唐僧的肉可令人長生不老,而主在這段經文中,更宣稱吃祂肉的人可得永生。主的說話引起猶太人議論紛紛,質疑「這個人怎能把祂的肉給我們吃呢?」(第52節)主卻以「實實在在」(第一個是47節)的嚴正口吻,說明這驚人的道理(第53節)。

主指出以色列人的老祖宗雖然吃過嗎哪,但仍通通死掉(49、58節),惟有吃過主所賜的,才可叫人永遠不死,有如在約翰福音第四章中主對婦人的偉大宣告︰「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直湧到永生。」而這永食永水,是藉著主的死而作成的!*

經文中主又明言吃喝祂血肉的另一重大意義:「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他裏面。」(第56節)我就讀中二時第一次聽到斯托德(John Stott)牧師講道,他一開口便說:「你有沒有聽過一個人說:我非常愛你,想吃了你(I love you so much, I want to eat you)?」我們的主愛人更深,祂甚至邀請我們吃喝祂的血肉,以示祂與屬祂的同住共處,合而為一,有如下文十四至十五章中萄葡樹與枝子的結連,又如父與子的緊密相連。啊!主與我們如此親近,以至祂不是請我們吃美食,而是請我們吃祂的肉!

在這短短幾句經文中,主多次強調祂的血與肉是真真可吃可喝的(例:第55節),最後再以新、真、更美的永生嗎哪,點出「祂是神兒子,在祂裏面有永生」,以此福音書的主題作結。在七個主的自稱中(我是……),皆以此為指向,又說出祂是更美好的,比猶太教更好(例:約二章中的新酒)的新約!

這是主對我們親愛而親密的邀請,極言祂賜與我們親密的愛,以祂至上的血與肉之犧牲作為祂親愛的象徵!

親愛的弟兄姊妹及傳道牧者,主今天就呼籲我們從祂裏面去得到無上的親密。雖然祂是神,卻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並賜予我們比人間美好感情更大的滿足!

日前一位男同工與我分享一段他從未告人的感情祕密。他是已婚的中年人,有正常的夫妻關係,他卻把未能滿足的親密,移情於一些他敬慕的屬靈長者身上,希望與他們有肉體的親密。這是一根很難拔除或許永遠不能拔除的刺,他在痛苦的罪疚中打滾而不能自拔。我告訴他可試試移情於主,用正常合法的渠道滿足親密的需要。我們活在今生的肉體中,或許不能期望在親密關係上得到全然的滿足,這是我們要接納的現實。我們不應千方百計尋找生理或心理上的親密,而應在靈裏與主經常結連。在不理想的人生中,我們仍可得享主無比完全而親密的犧牲大愛。

讓我們都愛吃主的肉喝主的血!年屆六十四歲的我,亦曾經歷身份危機,有如雙翼被削血仍在淌的飛鷹,又經歷過心無所戀的日子,我也要與各位肢體一同學習,重尋與主的親密。

以前我認為人總是人,而神卻是個靈,兩者有本質的分別。但主在這經文中親言其臨在、同在之親密,有如可吃可喝的血肉。相反,我們人生在世,總有這樣那樣的局限,不能全然滿足人的需要,最終還是要全能全愛的神才能給人終極的滿足,比老伴更能陪伴我們共度一生,挽主之手直到天庭!

 

* F.F. Bruce, Commentary On John: “To give one’s flesh can scarcely mean anything other than death…” p.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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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得力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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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慶雄

 

主耶穌在出來事奉之先接受魔鬼的三個試探,或許也是領袖成長的最大障礙。這三個試探貫穿了由創世到末世的試探,克服它們的秘訣耶穌早已示範了。

第一個試探是關於身體的需要,耶穌在曠野禁食四十日後感到肚餓,魔鬼出現要耶穌把石頭變為食物(路4:3-4) 。肚餓只是肉體需要的一種,其他如沉溺在娛樂、性慾、酗酒等,都屬肉體的情慾(約壹2:16)。而始祖夏娃偷食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其中一個原因也是因為「好作食物」(創3:6)。貪食也是中世紀神學家湯馬士・阿奎拿(Thomas Aquinas)提出七宗必死的罪之一。不能忽略也不能輕看食物對人的吸引力。我們平常不多看食物為試探,因為這是生活所必須的。然而,當食物或肉體的需要成為你生活首要滿足的目標,甚至願意付上一切代價來得到滿足,問題便來了。以掃因為紅豆湯出賣長子名份,這樣的事情,其實日日都發生,只是美酒佳餚代替了紅豆湯罷了。而主耶穌的教導,就是靈性生命比肉體生命更重要,「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路4:4)。

第二個試探是挑戰耶穌的視野,是看眼前、物質、即時的需要,還是終極使命(路4:5-8)。魔鬼讓祂看看世界的繁華,然後開出條件,只要向牠下拜,這一切眼見的榮華即時可以轉贈。表面的美,表面的繁榮,甚至即時的果效,都是我們今日所追求的。捨難取易是常理,但作為屬靈領袖,如何達到目的、達到甚麼目的,也是需要非常謹慎去考慮的。作領袖的,特別是那一刻的決定,可以獲得表面成功,但同時可以毁掉一生清譽,這是道德與誠信的考驗。這是使徒約翰筆下的「眼目的情慾」,也是夏娃看到那果子可以「悅人的眼目」。單以眼光作決定,最後卻進入了罪的深淵。因此,耶穌斬釘截鐵地表明,只是可崇拜和事奉獨一的主。有時甚至要作出世人認為愚蠢的決定,甘願吃虧。

第三個給耶穌的試探是針對祂的使命而來,當魔鬼引領耶穌到耶路撒冷的聖殿殿頂上,下面就是人來人往的街道,擠滿了準備進入聖殿的朝聖者,若耶穌此時按魔鬼所說縱身而下,又有天使托著祂的腳平安著地,祂即時可贏盡掌聲,而十字架道路已不用再走(路4:9-12)。約翰對類似的罪稱之為「今生的驕傲」,也是夏娃認為吃了禁果後能像神一樣有智慧的試探。即時成功帶來我們的自我膨脹,以自己方法解決問題而不再求問神。這同時也是挑戰我們主權的問題。當一個領袖在成功的階梯上,漸漸享受到權力帶來的方便,掌聲與稱讚帶來的榮譽,以及成功過程的自我滿足,有誰能抗拒繼續自我放大?

這三個關於肉體需要、表面虛榮以及自我膨脹的試探,其實每日都在引誘教會領袖,讓他們在事奉的路上「不得善終」。這三個試探之外,我還補充一點,就是個人的安舒區(comfort zone)。不錯,安舒區是成長的障礙!

領袖的常態是帶領跟隨者面對轉變,若帶領者安於現狀,認為自己現在甚麼都足夠,包括經驗、知識與能力等,而停止學習,他肯定不能帶領教會或所屬團隊迎向新的挑戰。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因太眷戀目前已擁有的資產、生活條件、社會地位,甚至家庭環境等,而不敢冒險,只因循守舊,結果也只會被跟隨者唾棄。

當你讀到這裡時,請不要以此評價那些軟弱的領袖,而是用來審視自己,到底我哪些方面最脆弱?先認識自己成長的障礙,下一步便是尋找最有效學習的方向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