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上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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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忠明

雖說我們每個人都有召命,不管在職場上是什麼崗位,總有一些意思。但人總不禁去問:「我能做什麼?」作為一個僱員,又不是老闆,經營策略和運作模式都沒法參與,在大機構工作的,更受重重制度所牽制,做管理層的也許好一些,可能有多點影響力,但各人始終面對價值觀或做事方法不一樣的老闆、同事,以及整個公司機構的文化制度,怎樣自處,特別對職場新鮮人,怎樣才能站穩腳,然後去實踐召命呢?因這不是理念的問題,而是在特定情境下實踐的問題,這涉及不少複雜的因素,不一定有圓滿的答案,但相信我們仍可嘗試逐步去探索,看看有沒有出路。

當一個人身處在組織內,首先要知道自己的角色和工作,明白自己和別人對這崗位的期望,當然這也包括對自己的理解。其次,任何一件工作都有與人接觸的機會,所以溝通方法和人際關係便成為在職場上生存的重要技巧。此外,找到志同道合的同事,互相支援,一同去闖亦是重要的。

個人認識上,要知道自己是否應該做這份工,是否應在這公司或機構工作是最根本的,這和生涯規劃有極大關係,若有了大方向,現在要問的不是做什麼的問題,而是應否在這裡幹,在此,契合(fit) 便是重點。契合是自己的價值觀、性格、情緒、能力等和工作要求是否配合,亦是個人和組織整體(例如文化、制度、決策思維等)是否吻合等。當然契合一方面是指要找到自我發揮的空間,亦是希望確定這是合宜見證和實踐召命的地方。有時候大家都有「人在江湖」的思想,知道目前環境不是太理想,但由於「身不由己」,便不再思索改善的機會!這時候便更要反思召命,在當下如何活出生命來。

在群體之中生活,待人接物的基本方法不用詳細解釋,但處理矛盾、權力、辦公室政治、上司下屬相處等,則不是人人懂得。尊重別人之餘,不爭競但也不被人佔便宜是要有情緒智商(EQ) 和技巧的,同時,若在領導的位置,若能好好的建立信任和帶領團隊,受人尊重亦是好見證的基礎。簡而言之,召命不單是講福音,亦是活出福音,有柔和謙卑,也能剛强壯膽,有原則但有彈性,凡事從心裡做,像是為主做(西3:23) ,這樣才是好的門徒。

不是每位弟兄姊妹都可以找到稱心如意的工作崗位,他們也不應在職場單打獨鬥,教會要扮演的角色是培訓、差遣和支援。說來好像很嚴重,但若要幫助大家成為好的職場門徒,教會便不能讓信徒自己去尋找生存方法和空間,所以應有系統地幫助信徒找出召命,瞭解他們在職場的需要和掙扎,切實地提供支援。傳道人不一定完全明白各種職場情境,故需有資深職場經驗的信徒同工,一同推動在職場上的生命見證,查經團契可能是少不得的。

就讓我們繼續思索怎樣落實職場上的召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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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的召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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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忠明

 

有些人自少就有志願,例如想當教師、醫生、律師、工程師等,若順利,可能如願以償。對這群人來說,他們好像從小很清楚自己的職業是什麼,亦很可能認為現在所做的,便是神的安排和預備,回應了神對他們的呼召,而對願意接受呼召做傳道人的來說,這傳道工作更是他們的召命。

然而對那些沒有什麼志願,找工作沒有什麼計劃,抱着隨遇而安心態的信徒,没有詳細思想所謂生涯規畫,那麼今天所做的工作便沒有意義嗎?我只是打工仔一名,不是專業人仕,難道神沒有給我什麼召命?

召命,不是為少數特別蒙揀選的信徒而設的!當耶穌呼召每一個人去跟從他時,他已經對我們有期盼,就是要做好門徒的本分和去使萬民做門徒,這可算為我們的基本召命。然而我們每人都有個崗位,不論是任何工作、學生、在家帶小孩,還是已退休的,耶穌亦期望我們在那個特別位置上做光做鹽,當然耶穌會對某些人有特別呼召,但對我們大多數的平凡人來說,在崗位上盡忠可能就是我們的召命!

其實呼召、召命這字基本上就是職業的意思,不用什麼解釋,若沒有特別呼召,你現在的崗位就是你的召命。對打工仔來說,做好現在這份工已經是在回應呼召。很多人都說工作在創造時已賦與了意義,工作並不是「屬世」的,「耕耘看管」(創2:15,和修本)便是工作目標,雖然要「汗流滿面才有食物可吃」(創3:19) ,但享受勞碌得來的好處卻是應份的(傳5:18-19) ,故此一名普通的打工仔面對的並不是有沒有召命的問題,而是作為打工仔應怎樣看現在的工作!

大誡命吩咐做門徒的要愛神愛人,所以你在工作崗位上可以做到愛神愛人嗎?愛「人」是包括上司下屬、同事和顧客,有沒有愛不下的上司?你的召命是否去影響你的上司?愛神是讓神的名字被高舉、得榮耀,所以在公司內你可以行公義,好憐憫嗎?公司的營運是否合乎你(信徒)的倫理道德標準?還有你的工作會否妨礙你去愛神愛人,例如沒有時間留給家人,也不能在教會事奉,更不能做好見證?若是如此,你可以改變什麼來實踐召命?

最後,這召命應該對你自己都有好處!有合理金錢回報當然是其中一方面,但除了糊口養家外,工作滿足感和成長機會都是重要的,所以神是不是呼召你在今天的崗位上讓自己有發揮,有成長?

打工仔有打工仔的召命,老闆有老闆的召命,但總離不開對神、對人,和對自己的各種考慮和實踐。工作這麼多樣化,如何在職場上做個有影響力的門徒,正是我們要好好思想的。

工作召命與持續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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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慶雄

 

「我在這公司已經三年,已是年資最長的那一位。」你對這句話是否感到似曾相識?甚至你也曾經講過?這是否也是你的「打工」心態?

 

若只是為了餬口,為了兩餐而「做好這份工」,無可厚非。但教會常說入世而不屬世,在工作環境中要為主作見證云云,常轉工,或在工作中只為自己爭取好處,從來沒有想過如何在一周五至六天的工作崗位上見證神,我們的信仰是否另一種形式的「離地」?

 

古有司馬遷早已指出工作召命的影響力:「人固有一死,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用之所趣異也。」(《報任安書》)當一個人明白他工作的意義與價值,縱面對惡劣環境,甚至生命威脅,也能克服。

 

職場環境惡劣與否,與上司、同事、公司文化固然有關係,但個人態度同樣重要。實際的困難不會因為你的意志強弱有所改變,但你的態度卻決定你如何度過那些艱難的日子。作為基督徒,特別是那些已立志委身事奉的,需要認定你現時的工作崗位是否從創造主而來的召命實踐場所,若是,便應帶著清晰的目標方向、信心與依靠來面對挑戰。

 

我們也許聽過或讀過不少名人傳記、宣教士的故事等,都指出工作環境不會無風無浪,領受異象使命後都會困難重重,但卻能靠著主堅持下去。這就是其中一個持續得力的秘訣--清晰召命。而基督教領導學大師甘陵敦(J.R. Clinton)也指出,能持續得力,事奉到老也不偏離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弄清個人在神面前的終極目標(life destiny)。

 

能明確領受人生召命是第一步,能堅持跑完是最後一步。而甘陵敦研究了歷史中約500位名人及領袖的生平,能持續得力忠於及完成使命的只佔少數。而他研究聖經中約有800個領袖人物,雖然當中只有100人有足夠資料可作深入研究,又其中只有50人可看到他們最終的結局。這50人當中,約有三分之二不得善終。

 

由此可見,人生召命除了能讓人因著有明確目標而有所堅持外,還能介定這人是否能持續地發揮影響力,最終可能是蓋棺定論的參考。全職事奉神會有重重困難,不易跑到終場,但若你是認真的基督徒,認定自己的職場召命,同樣也困難重重。

 

未找到召命的,繼續尋求,已找到的,靠主剛強!

 

職場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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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榮樹

 

不論是教會還是社會的領袖,都必須思想或重思職場的意義,有兩個問題是重要的:

1.近年多從職場召命的角度看基督徒的工作觀,這當然是美好的,但是否可從人生目的的角度看,或許會是更上一層樓的視野。

2.世人多從工作上的成就,特別是利潤與謀利來量度滿足,既然基督徒不認同這個量度標準,我們可有什麼取代的準則,以讓信徒同樣有甚至更有動力去從事工作呢?

 

小僕嘗試以兩個實例去回應:

幾年前小僕眼見信徒在高壓下辛勞工作而有感動為此思量出路,從人生目的的角度寫下《職場特工》這一本小書,希望從一個極有意義的角度去賦與信徒職場神學。若然職場工作不是活出人生意義的平台,難道我們要等到退休或是只在家居或教會,才活出人生的意義嗎?工作佔據了香港人大部份睡醒的時間與心力,故這必須是為人生目的而勞力的場地,信徒必須以工作為活出人生目的[1]的活動。如司托德 ( John Stott ) 牧師一次對一位管理商場的弟兄說:「年青人,若然工作不是你事奉上主的場所,你早就該辭職了 !」但願信徒要以人生目的的出發點去工作,如保羅在《歌羅西書》對眾奴隸說:「工作不是事奉人乃是事奉主 ( 3:20-22 )。」

 

另一例子是一位任職社工的肢體論到她的工作時表示,同行的人只視工作為挨罵受投訴,除了不錯的月薪外,似乎沒有什麼可留戀的。但她卻體會她的工作極有意義,天天幫助需要幫忙的人,解人之困,給人快樂安慰,背後當然是愛神愛人二命的推動。其他行業的意義可能不及Helping Professions般明顯,但亦很有祝福人類與世代,並藉以榮神益人的地方,叫信徒可以發揮上主給他的形狀 (SHAPE)[2] 個人特質。限於篇幅,在此無法一一說明,有待每位信徒在上主面前尋找得着。

 

而作領袖、上司、牧者的,就是要幫助員工信徒找尋及達成這神聖的職場任務,令人從工作裏活出人生目的,並從此得到最高、最合真理的滿足!

 

[1]               如一位肢體之言甚妙 “I have tried to make my life commit in response your wonderful grace!”,這正正是人生的目的,而這也是我們工作的目的。

[2]               S: Spiritual gift/Strength, H: Heart, A: ability or attitude, P: personality, E: experience ,這五者相成每個人的特性,如《馬太福音》5章主比喻中的五千/二千/一千銀子。

你是一個「加數」還是「減數」的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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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洗約翰論到主耶穌與他自己:「他必興旺,我必衰微」(He must increase, but I must decrease.)。你是一個使人興旺(increase)還是使人衰微(decrease)的領袖呢?

 

當然,我們都想自己是一個加數或乘數的領袖,而不是一個減數或除數的領袖,但實際又是怎樣呢?

 

Liz Wiseman 研究這門學問,她稱之為倍增效果(multiplier effect)。她發現和歸納出六種令下屬「變小」(diminish) 的領袖。這些領袖不但不能幫助下屬運用與發揮潛能,相反令他們變得愚笨,扼殺了他們的才華,不能產生出乘數或加數的效應來。

 

其中一種是強人領袖。他們聰明能幹,以為下屬與他們接觸或跟隨他們,會從他們身上學會能幹,又認為若然迅速辨事,處處表現得精明卓越,下屬假以時日也會變得如此。他們以為時時表現得樂觀,常常說:「這有幾難呀!」下屬亦會漸漸地變得樂觀,將問題與困難看得輕省,解決問題的心態與能力會提升。但可惜的是,實況與他們所期望,所想像的往往正好相反。下屬處處感到由他們而來的壓力,又因壓力而變得愚笨,甚至在他們面前拙口笨舌,頭腦冰封。Wiseman稱這些是diminisher(減數)領袖。他們也求才若渴,不惜三顧草蘆將賢才收納麾下,但可惜減數領袖慣於自我辦事,只將小事下放, 下屬的才智能力受到壓抑,變得不能啟動。

 

另一種減數領袖也是才華出眾者,他們創意高超,滿腦袋都是新主意,一日二十四小時不斷發放新思維,以為這樣可刺激下屬的創意與革新思維。他們的燈掣常常都是「ON」,主意太多反而令下屬無所適從,感到與其跟著老虎在獸籠中奔跑,倒不如立定不動,以免失衡迷失。這些才華過人的上司不單未能激勵下屬認同他的看法,相反令他們苦惱非常,每天在高度挫敗感中工作。 有人如此評論英國兩位前任的首相︰與Gladstone 見面後,覺得他是一個極有才智(Smarter)的人,而Disraeli 則是一位極有才華的人,有本領去將別人提升(bring out the best in people) !

 

或許,由於我文字溝通力的限制,我有點將現實扭曲或誇大了,但起碼可為我們作領袖的帶來一點自我反省,而非神話的自我陶醉,作了聰明笨伯而不自知。究竟我們是令人興旺還是衰微的領袖呢?怎樣才是好領袖,我相信這是不言而喻的。一個沒有人追隨的領袖,只不過是在散步(Taking a walk)而已!

 

 

林榮樹

愛裡沒有懼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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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懼怕人是種普遍的人際現象,不單只是下屬怕上司,上司也會怕下屬,情況有如人怕狗,狗亦怕人一樣。當狗看見陌生人就會破口狂吠,似是想以此將人嚇退,但若人表現得不懼怕,毫不退縮甚至是趨前,牠反被嚇驚得逃跑而去。這也是人與人相處的一個好比喻!當同事間沒有愛,再加上互相懼怕時,同事的相處就沒有意義、不愉快甚至苦痛重重!

不少人沒有以愛去看待同事,連基督徒也不例外。但若然主最大的訓命是要我們愛人,愛我們的「鄰舍」,那麼我們的同事、下屬或許正是我們首先要愛的鄰舍吧?我們何不嘗試去活出主這個最大的訓命,以此改良工作的氣氛呢?

我們心中或許會說:「這個我知道,但是……」,我們可能想起重重的困難。

當然,實際的困難確實存在,但我們首先要克服自己心中的障礙。我工作的場所是一間大學的神學院,辦公室中有幾位未信主的行政事務同工,我想向他們傳福音,但心中顧慮他們如何看,其他同工如何看,上司如何看,因而構成向同事傳福音的心理阻障。不過,在愛裡沒有懼怕是必然的,因愛人靈魂期望他們得救的逼切冀求,可將顧慮(懼怕)減少甚至消除。

日前我看到一則極感人的真人真事。一名逃獄的囚犯闖進民居,威嚇主人並企圖打劫。屋主是一位基督徒,她對該名逃犯說:「請坐下讓我煮食物給你吃,你一定是很肚餓了。」奇怪的是他竟然乖乖的坐下來。他怎麼想我不知道,但我猜測是屋主的善意對待完全出乎他預料之外,打破了他的心理關口。這位基督徒更為他清洗身上骯髒的衣服,而最後他竟願意到警署自首。這個極不尋常的事例是在外國發生的,與我們香港的處境文化當然有所不同,但這位主內姊妹因著愛的緣故而克服懼怕,充分表現出愛裡沒有懼怕的真理。同樣,我們也要在職場及教會的工作環境中活出愛的力量!

讓我們放下對人的「懼怕」,因為人怕人的現象能因愛而消除和克服。我深信信徒及傳道人心中有愛,因為基督活在他們的心裡。讓我們將這愛活現出來,讓基督透過我們改變世界,從我們自己的小圈子做起,雖然力量微小,卻可像撒種一樣把愛散播開去。就讓我們以朋友之愛對待同事作為開始!

 

林榮樹

愛你的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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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絕不是歡場的用語,那它代表甚麼呢?職場是一個搏殺、抓狂、搵錢的地方,同事間不是每一個會談愛、談溫馨,職場文化是不會談「情」說「愛」的!真的不是嗎?

我們是世上的鹽與光,我們也是改變世界的人。我們要以基督的文化、上主的心意,去改變這個不是行在天父心意中的世界。正如在主禱文中主所囑咐的一樣,主的門徒要切切祈求,令祂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天上」是個愛的地方,而門徒所要遵行的,是令「地上」成為愛的地域,如同天上一樣,這是天父的心意!基督徒就是顛覆這世界的群組族類了!

一位從來不稱讚下屬的基督徒上司,這除了顯示他的愛語不是words之外[1],亦可能反映出他已被世人的文化綁劫了,只是跟著世界走而沒有自我反省。他下屬的團隊精神及協同效應變得很差勁,各人都只顧自己的事。同事間完全沒有彼此支持和關愛的表現,亦見不到上司以愛對待同工。

說來我也感到慚愧,我在踏入職場初期,還未有為父的心。同事期望我的愛護及關心,但我只以工作關係跟他們相處,沒有真心去愛去關心他們。我的關心都只是表面功夫,功能地向他們表達愛,我關懷同事及他們的家人只是出於責任,卻沒有從心以愛對待他們。

我反省到神的命令是要我們愛人,對甚麼人都要以愛相待。愛工作場所的人應是首要的工作重點,其次才是具體的工作項目!

冷漠乏愛的工作環境,只會令同事各自為政,而且極容易產生工作上的誤會、衝突。只有愛能徹底改良工作的氣氛,令溫暖的陽光散發至公司、機構、堂會的每一個角落。當同事活在愛裡,他們的關係當然會改善。他們工作上互助互愛,會令工作更加輕省。我相信這更是永恆中快樂溫暖的工作環境,可令工作輕省與喜樂。

當上司愛下屬,下屬亦自然會更有動力去工作甚至賣命。當同工感受到主任牧師及長執的愛護,這個稱之為家的教會才會活化起來。

這不就是主耶穌2000多年前賜給我們的命令──你們要彼此相愛像祂愛一樣(參約13:35)?啊!原來「二命」人生亦是職場的福音,挽救今天冷漠的工場,令荒漠變成綠地!表面看來這似乎行不通,卻因我們委身基督的命令與旨意而得以成就。

林榮樹

[1]                 愛語是一位美國牧師Dr. Gary Chapman於三十多年前開創的一門學問,他認為愛語有五種:分別是time, touch, words, acts, gifts。證主可為教會機構及神學院提供相關訓練。

領導就是發揮人的潛能

Sprout.

我教授領導學課程時常遇到一個問題:領導學與管理學有何分別?這個簡單的問題卻需要不簡單的回答。

研究領導學其中一個讓人苦惱的問題,就是定義問題。一人有一個定義,過去百多年已有數以百計的定義,不同領域對領袖(Leader)及領導學(Leadership)都有獨特的見解。也有人說,今日「領袖」一詞已用得很濫,有時也不知甚麼才是真正的領袖訓練。

我嘗試從基督信仰的角度看領袖,把引導人成長及完成目標的過程定為「領導」,而「領導」就是發揮人的潛能,若是基督徒,就是發揮神給人的恩賜,完成神給人的使命。

相對於管理學,領導學更多集中於人:領袖、跟隨者(Followers)、領袖與跟隨者的互動關係,以及如何面對環境改變等。我這理解建基於「情景領導」(Situational theory on leadership)的理論。而管理學較多則重於處理事情,就算提到管理人(people management),主要也是要達成機構目的。

站在基督教的領導觀點看,神給領袖的使命,重點不在事工的完成。因為我們相信神能用任何人完成任何事,就算不用人也可完成祂的計劃。神給人參與祂事工的機會,是要造就人,讓被造人的生命透過參與神國事工而邁向成熟。在這大前提下,屬靈領導的重點就是透過事工發揮人的潛能。當然,事工的目標還是要完成的,但過程跟目標同樣重要。

應用到基督徒領袖身上,我們視同工和跟隨者為完成目標的工具?還是目標就是建立他們?

下屬犯錯時,「一抄了之」當然最簡單便捷;獎勵下屬,升職加薪最直接不過。然而,這些想法近年受到挑戰。一些關於員工管理的調查發現, 員工的滿足感與投入感跟升職加薪沒有太緊密的關係,反而對公司的歸屬感是來自人際關係,個人所長是否得到發揮的機會等等。美國《哈佛商業評論》(Harvard Business Review, http://www.hbr.org)提供了不少相關的研究,這看重人的價值及跟隨者成長的領導趨勢其實與耶穌建立門徒的理念相近,也很乎合基督教的人觀及成聖觀。這些研究提出了員工的心靈需要、人際關係需要、以及道德水平的監察等,都與人的信仰價值有關。因此,建立及提升員工,已不能只限於物質層面。

教會是屬靈群體,基督徒在職場也得有好的見證。若你是上司,不管是教會的主任牧師或是機構主管,你如何對待你的跟隨者?也許從你對待同工的態度就可以看出你是否一個願意建立人的領袖。

呂慶雄

作個關心下屬的領袖和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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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目一點都不專業,似乎人人都知道關心下屬的重要性,其實不然。專業與否只是其次,甚麼能令我們的領導得力才是最重要的。在現實環境中,上司對同事的關心是極受忽視的,因為一般工作職場環境與文化,都把關懷看為不重要而忽略了,甚至在堂會中,也是如此。基督徒高舉愛,但在職場、堂會員工中,愛有多受重視呢?員工都忙於工作,故上司往往投入工作的角色與辦事方式,忽略了以人為本的重要。關心是超越一切的,有人的地方就需要它,特別是當員工面對個人或家庭困難時,關心便更顯重要。

我們很容易只是功能地或以角色扮演的心態關心下屬及同工,而不是出於愛,這是很普遍的毛病。任何地方任何處境下,愛總是首要的,因為主耶穌說這是最大及最重要的命令。作為牧者或上司,我們要活出神的命令,無論是得時不得時;無論是有心情或無心情時。有時我們認為關心人要從心而發,不應虛偽,故到有感動才做,但其實有時正好相反,有動才有感,即我們先有關愛的行動,才會漸漸產生感動呢!天下父母關愛子女之心,大概都是這樣產生的。

小兒剛開始他的職場生涯,他覺得與上司同事相處並不容易,他很多時遭到上司與同事的不接納,所以我與內子都非常擔心,恐怕他會受傷,從而成為日後的陰影。我們常常問他情況怎樣,他有趣的回答:「只要有D君,我就不怕了。」 D君是他一位基督徒上司,許多時都會指點他、教導他、保護他。他感到有這位同事的關心與蔭庇,就可以應付得來了。由此可見關顧的重要,甚至比極關心掛心他的父母影響力還大呢!

在我牧會的日子,有一位同工常常生病,他常常滿懷歉意,咒詛自己的身體,苦惱非常。因我是堂主任,所以我對他的接納與鼓勵極其重要。我經常問候他,為他祈禱,常常告訴他不要掛心,又讓他明白我對他的支持,那讓我成了他的精神力量,支持他不灰心的繼續工作下去。從這個事例可以看到,上司對下屬的愛護與關顧,實在是非常重要的。若然我不聞不問,不常常表示接納,相信這位同工早已不能在職場生存,早已辭職離開工場了。

雖然效果不是我關心員工的動機,但他因我的關心而對我效忠與用心協助或服事,這都是他美好的回饋呢!

林榮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