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忠明
有些人自少就有志願,例如想當教師、醫生、律師、工程師等,若順利,可能如願以償。對這群人來說,他們好像從小很清楚自己的職業是什麼,亦很可能認為現在所做的,便是神的安排和預備,回應了神對他們的呼召,而對願意接受呼召做傳道人的來說,這傳道工作更是他們的召命。
然而對那些沒有什麼志願,找工作沒有什麼計劃,抱着隨遇而安心態的信徒,没有詳細思想所謂生涯規畫,那麼今天所做的工作便沒有意義嗎?我只是打工仔一名,不是專業人仕,難道神沒有給我什麼召命?
召命,不是為少數特別蒙揀選的信徒而設的!當耶穌呼召每一個人去跟從他時,他已經對我們有期盼,就是要做好門徒的本分和去使萬民做門徒,這可算為我們的基本召命。然而我們每人都有個崗位,不論是任何工作、學生、在家帶小孩,還是已退休的,耶穌亦期望我們在那個特別位置上做光做鹽,當然耶穌會對某些人有特別呼召,但對我們大多數的平凡人來說,在崗位上盡忠可能就是我們的召命!
其實呼召、召命這字基本上就是職業的意思,不用什麼解釋,若沒有特別呼召,你現在的崗位就是你的召命。對打工仔來說,做好現在這份工已經是在回應呼召。很多人都說工作在創造時已賦與了意義,工作並不是「屬世」的,「耕耘看管」(創2:15,和修本)便是工作目標,雖然要「汗流滿面才有食物可吃」(創3:19) ,但享受勞碌得來的好處卻是應份的(傳5:18-19) ,故此一名普通的打工仔面對的並不是有沒有召命的問題,而是作為打工仔應怎樣看現在的工作!
大誡命吩咐做門徒的要愛神愛人,所以你在工作崗位上可以做到愛神愛人嗎?愛「人」是包括上司下屬、同事和顧客,有沒有愛不下的上司?你的召命是否去影響你的上司?愛神是讓神的名字被高舉、得榮耀,所以在公司內你可以行公義,好憐憫嗎?公司的營運是否合乎你(信徒)的倫理道德標準?還有你的工作會否妨礙你去愛神愛人,例如沒有時間留給家人,也不能在教會事奉,更不能做好見證?若是如此,你可以改變什麼來實踐召命?
最後,這召命應該對你自己都有好處!有合理金錢回報當然是其中一方面,但除了糊口養家外,工作滿足感和成長機會都是重要的,所以神是不是呼召你在今天的崗位上讓自己有發揮,有成長?
打工仔有打工仔的召命,老闆有老闆的召命,但總離不開對神、對人,和對自己的各種考慮和實踐。工作這麼多樣化,如何在職場上做個有影響力的門徒,正是我們要好好思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