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慶雄
雅各教導我們,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雅一19)是真智慧。面對教會/信徒領袖犯錯,我們可以很快地指出他/她錯在哪裡,但同時又會有人提出他/她可能另有隱衷,甚至所作的(錯誤)決定也有神的旨意在其中,有正面的影響。各持相反觀點,最後是教會分裂,這樣的情況屢見不鮮。
我們都知道、也深信世人都犯了罪,所有領袖都是不完美的。這是事實,卻不能合理化領袖的錯。領袖與信徒犯錯的分別,在於影響力大小之別,及其帶來的後果及印象。華人社會有「隱惡揚善」的習慣,此舉容易變成包庇犯錯者,而懲治過程不公開,教會也不能從中學習避免重蹈覆轍的功課。教會處理領袖犯錯還會考慮到「見證」問題,怕影響教外人對教會的觀感,這其實是否面子問題多於見證問題?
一個人的功過有時難以評論,就算是對歷史偉人或名人的評價,蓋棺也不一定能定論。創立中國內地會(China Inland Mission)的戴德生(J. Hudson Taylor)無疑是歷來對中國教會最具影響力的宣教士之一,但若沒有郭士立(或譯郭實獵,Karl F. A. Gutzlaff),或許也不會有1853年來華的戴德生。然而郭氏的功過,可以作為我們今日的借鏡,看看該如何評價教會領袖在時代處境限制下所作的決定。本文先了解郭士立在華宣教史上的「功」,下一篇再討論他的「過」。
郭士立(1803-1851)是普魯士傳教士,除母語德語外,也通曉英語、阿拉伯語、土耳其語和馬來語;來華後除了學懂官話(國語)外,又會廣東話及閩南話。他原為信義宗的傳教士,後來離開荷蘭教會,轉而參與倫敦會在馬來西亞的工作。他於1831年正式來華,後以澳門為基地,接續馬禮遜的工作,參與修訂中文聖經。在晚清內地仍未開放給外國傳教士之時,他的足跡已遍及華東及天津到福建一帶。郭士立在香港開埠初期便以此地為宣教基地,透過他所成立的福漢會(The Chinese Union)在廣東一帶建立福音站,四、五年間信徒增加至接近二千人。
除了直接參與福音事工,郭氏還是政府公務員。他曾在英治的寧波擔任「知府」,參與起草〈南京條約〉,而在港期間亦曾擔任首任港督砵甸乍的中文秘書。他在1851年離世,被安葬在香港墳場,而中環的吉士笠街 (Gutzlaff Street)就是以他名字命名的。
他當官的收入主要用來資助傳教事工,他可算是最早期的文字宣教士,出版了福音書籍及期刊,向華人介紹基督信仰之餘,也介紹西方文化。至於他的英語著作,則在英國與歐洲傳遞來華的宣教異象,吸引了像戴德生那樣的年輕人來華。
福漢會是早期推行本色化的差傳機構之一。他廣招華人同工,差他們到廣東省不同地區傳福音,福音因而得以在十九世紀四十年代開始在廣東省生根。與福漢會同期出現的,還有在英國成立的中國傳道會(Chinese Evangelisation Society),戴德生就是在未完成醫學學位時便加入了這差會,於1853年出發前往上海。也許是受郭士立穿唐裝影響,戴德生也選擇以這種形象進入華人世界。
由此可見,郭士立是十九世紀來華傳教士的先驅,他勇於嘗試,大膽地開創了不少新事工,讓福音在這土地上生根。
只是,功與過就如一個錢幣的兩面,是否能相抵?
延伸閱讀:李志剛。《基督教早期在華傳教史》。台北:商務,1998。
開荒‧傳承‧拓展(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