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如何面對「反修例」引發的爭議:堂會內的「分色牧養」

jigsaw-3166148_1280

Image by Gordon Johnson from Pixabay

◎游淑儀

在今次社會運動引發的爭議中,香港教會大多在牧養上面對很大的挑戰。在我牧會二十多年的經驗中,反修例事件至今實在是挺艱難的時刻。我所服侍的宣道會屯門堂,就著社會運動帶來的挑戰,作了多方面的調整和應變,當中亦帶來很多學習。希望藉此文,與教牧和肢體一同彼此守望勉勵。

以政見相近小組牧養修補教會撕裂:我們的教會多年來都以小組模式作牧養。教會按著弟兄姊妹的年齡、背景或不同需要分到不同的小組,讓背景比較相近的弟兄姊妹容易溝通,一起成長和建立群體生活。在今次社會運動引發的爭議中,我們在小組中也分「色」牧養,嘗試讓政見相近的肢體在相同小組中被牧養, 並修補個別間的關係,希望凝聚相近意見的肢體作分享,減低教會撕裂情況。同時,小組牧養方向一直著重教導包容,及尊重不同肢體的背景和需要,這教導在是次爭議中亦發揮了重要的果效。

在教會實行小組牧養的架構上,因牧者直接牧養組長,所以能立時了解小組和肢體在這段時間的情況。教牧亦會與組長溝通,看看是否需要為個別肢體提供更多協助,以及在小組組合上作調整。小組牧養亦讓肢體有空間在教會不同群體中成長。教牧團隊希望盡量讓每位弟兄姊妹都被牧養,以一同回到信仰為最高指標。在講道和聖餐上,牧者亦會特別提醒肢體在耶穌基督內的合一,在動盪中一同把生命落實在信仰中。

多元牧養以禱告合一:其實早於二○一四年雨傘運動後,因不少肢體(特別是年輕人)關注社會事件,宣道會屯門堂便於二○一七年成立社關小組。這大半年教會部組和社關小組分別舉辦了不同主題的講座和聚會,引起弟兄姊妹對社關的關注。在今次社會運動期間,教會亦曾舉辦紀律部隊分享祈禱會、為醫護及社福界祈禱會,及情緒支援、通識、基督教教育及領導力講座等。不同立場的弟兄姊妹看來都很接受這些不同主題的祈禱會及聚會。即或他們未必完全認同或參與每個聚會,但都覺得教會有嘗試關注和牧養不同群體,及提供平台為不同需要的肢體守望。教會亦有舉辦抹油祈禱,透過不同方向和層次的祈禱會,一同學習聚焦合一和交託給主,這些都帶牧養效用,並減少撕裂。

小心發佈指引及彈性應變:在社會運動期間,教會因在屯門區,曾受輕鐵停駛及元朗發生的衝突影響,需要作相應的安排,暫停及聚會改期。教會對外及對內的回應和指引,以及應用宣道會區聯會所發出的聲明,教牧同工和領袖必須小心判斷形勢,留意不同光譜信徒的反應,小心調校發佈方式和字眼,並彈性應變。同工要留心不要假定某群體全部人也是某種取態,亦要留意信徒在當中經歷的情緒困擾。

講台上的公義和真理宣講:教牧在這段期間於講台的教導亦面對不少挑戰。我們在艱難中須持守盡心竭力牧養的態度,在講道中可多講關於公義、教會歷史、末世的提醒、政教關係、和而不同、持守使命的信息。我所服侍的教會多年來亦刻意教導將教會資源服侍社區的中下層。因此在近來的爭議和動盪中,教會上下仍能一同持守這服侍社區的使命,同心為社區不同需要人士,帶來上帝的醫治和祝福。

總結

在這次前所未見的風暴當中,各教會和機構都在發揮各自的特性和恩賜,牧養不同需要的肢體和城市中的未信者。面對前面可能更嚴峻的挑戰和壓迫,我們必須再思教會的社關和使命定位,並加強會眾在信仰上的裝備,深入探討公義和政教關係、合一和關係修補等。在「分色牧養」的課題下, 即或最終因無法同行而要分道揚鑣,也未嘗不可。深信上帝在歷史和教會中擁有主權!上帝的道路和意念總比我們高!

 

 

 

「反修例」與教會牧養情況研究系列(十五)

本文同步刊於《時代論壇》(2020.2.14)

廣告

復和,基礎在哪裡?

◎劉忠明

轉變要有成效,需要針對問題的核心來變革,卻也不可忽略已浮現的表徵。只說長遠問題要長遠解決而輕看現況,則可導致改革功虧一簣。例如現在堂會的跨代、跨階層矛盾和異議,無論是否已經外顯,都要積極處理。概括來說,堂會內弟兄姊妹需要的是復和。

要實現復和,要有客觀條件的幫助,例如社會和堂會的氣氛。聖誕節是記念耶穌的降生,而復活節則是赦罪救贖的時間,教會可以把握這些節期來傳遞復和的信息,但無論如何,復和的基礎始終離不開個人。

在個人層面上,首先是態度問題;態度多多少少也反映了價值觀和認知經驗。香港的華人教會多是單一文化,上一代還有說方言的堂會,例如潮州話教會,但近年教會已漸漸變為以廣東話為主,而且大多屬保守福音派。堂會內的多元文化是少的,而政見不同在香港更是新鮮事物。在外國的教會,支持不同政黨的人都習慣一同崇拜,例如美國的福音派教會雖然傾向支持共和黨,但支持民主黨的弟兄姊妹仍會在同一教會敬拜,只是投票時作不同的選擇而已。試想想耶穌的十二個門徒也不是同一黨派的,祂的跟隨者更是來自五湖四海,今天我們為何要囿於政見而不能復和?基督是有超越性的。

所以若能有此等多元文化共存的經驗,我們便不必採取敵對的態度。現在很多人都懂得分辨信仰中的相對性和絕對性,而不會貿然否定他人的想法。根本的改變要由自己開始,惟有能接受不同的看法才可寬恕別人,這是由尊重別人開始,不強求別人一定要同意自己的看法,不以自己為中心,不再以為自己才是掌握真理的人,那麼我們便易些跟持異議的人相處。

當然,出現分歧是由於大家對現象的不同理解而有了價值判斷,但為何我們會早早認定是別人有錯或別有用心,從而很快地下了必然愛不下對方的結論?在神面前我們都不完美,但我們都是按祂的形象造的,我哪裡比人優越呢?就讓我們接納自己和別人的有限,以此為復和的基礎,然後才可以對話,才可以建立「和而不同」的關係。我們寛恕,不是因為有極大的愛心可以包容別人的過錯,而是看到自己也是如此,這才是聖經的道理。

也許要我們學效耶穌的樣式有點困難,祂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精神可能實在離我們有點遠,我們頭腦上也許明白,但感情上不能放下;要面對那虛假和面目可憎的人,我們真的做不到,那怎麼辦?有時候我們得接受自己的軟弱,做不來不等於要放棄,慢慢學習才是出路,祂必憐憫,你相信主可以成全萬事時,也要等候祂做事的時間。保羅明白至聖的道理,然而他卻說不是以為已經得著了,他只是向著目標努力去做,盼望得到神為他預備的冠冕。

我們不能抗拒現已改變的堂會生態,卻可以立即開始這復和的旅程。今日的教會願意以此為牧養的目標嗎?

賦權典範(下)

give-me-1306326

呂慶雄

 

四・賦權並不能全面清晰界定

賦權代表了下放權力與責任,讓下屬擁有一定空間去學習,發揮和成長。正面的結果,這下屬能發揮所長之餘,還更投入相關工作,不斷追求更新突破。負面的結果,他不單未能達到預期,還可能在關鍵的地方出錯,影響機構的誠信。因此,賦權,還是個冒險旅程。

前文提過賦權是個上下互動的過程,在這過程中彼此了解對方所長及期望,從而尋找出這個團隊的理想合作模式。因此,這冒險的旅程並沒有一個清晰又能放諸四海皆準的通則,去指定下放權力到甚麼程度或甚麼界線,甚麼可以做,甚麼不可以做,全由這互動的過程決定。這情況下,權力的界線不一定客觀。

某些機構會用可運用的金額大小作決定,其實這也是必須的。例如前線作銷售的,需要有底線可以給予客人多少優惠,又或最高價何以賣多少。與客戶簽約或批出工程合約,可處理的金額大小,代表了權力的上限。這裡所謂的沒有清晰界線,主要針對日常運作的細節而言,賦權的過程並不是放手不管,而是按實際情況調節。以新加入教會的同工作例子,各人的工作有所規範,青年牧者被分派青少年事工,但當一位團友的父親或母親出了意外,需要教會同工前來安慰,青少年自然找他們的導師,這位青年牧者會否因為家長工作不是自己的範圍,而不去探訪?而當這位負責家長工作的同工休假身在外地,其他同工又如何支援?

 

五・賦權以誠信關係來維持

賦權存在一定風險,一般的風險管理會以法例與守則來把可能出現的風險及其破壞降到最低。這都是重要的,只是,用盡了這些規範,也難保不會出問題。賦權關係需要以這些條文守則作為基礎,加上人性化、合理的彈性處理。而誠信關係,就像強力膠水一樣,把兩個或多個人聯繫起來。賦權關係最重要的不是條文規範,而是彼此信任。

上司為何相信下屬?能力與潛質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他的忠心。下屬為何相信上司?仰慕上司的品格及遠見當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相信他會為你著想,就算是責罰也是為了對方成長。如果管理等如埋身監督,領導等如我講一句你跟一句,這行政成本相當高。相反,若誠信是機構文化,不用互相監督也能盡忠職守,這便是賦權的良好土壤。

 

六・賦權是領袖的主要責任

基督教的工作觀,強調的不是個人的成就,而是神旨意透過人的工作成全。而工作本身也是神給人管家的職份,按照神創造的心意管理大地。工作本身只是工具,神看重的是人的成長與成熟。因此,教會、教會機構、堅持以基督教信仰價值來作老闆的領袖,工作完成只是目標之一,同樣重要的目標還需包括受眾是否得益,同工在過程中有沒有適合的發揮空間,以及同工在忙碌交付工作成果之餘,有沒有成長。

領袖作為帶領者,除了帶動團隊達到所擬定的目標外,透過賦權讓同工成長,是他主要的責任。主管擁有權力,若他不願意,下屬無論如何也分享不到半點賴以完成任務的權力。因此,就算有關機構期望建立賦權文化,若單位主管不願意,也無從達成。

 

教會的多元性更要賦權

歌林多前書12章,提到教會就是一個身體有許多肢體的比喻,用以說明教會需要不同的恩賜互相配搭。不同的恩賜配搭是一種賦權的模式。教會內有不同背景的人,教會、經濟生活水平、能力專長、人生經驗等都有不同,而神也針對個人成長及教會需要,給予不同的恩賜。在保羅時期更加上不同文化背景的基督徒,教會可算是很多元化的。正因為教會的多元性,需要不同恩賜與能力的人,分擔不同的工作。保羅講得清楚:

「工作有許多種,卻是同一位神在萬人中運行萬事。聖靈彰顯在各人身上,是要使人得益處。」(林前12:6-7和修)

不同的工作與事奉崗位都指向同一目標:使人得益處。理想的分工模式,是賦權,讓不同文化背景的肢體,在不違反聖經真理的大前提下發揮所長,不同的人應尊重與自己不同的人所擁有的自主性。一個人不能擁有全部恩賜,因此需要別人來配搭服侍。同樣,不論一個人多有能力,也不能做完所有事,需要別人來配搭,才能做好事、做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