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的互動

◎劉忠明

人们在工作 5談到信徒在職場上和其他人的互動時,發現有時候信徒彼此之間的交往更為困難。也許我們認為信徒應有某些行為表現,而對信徒有高一些的期望,實際上看到某些弟兄姊妹並不是如此表現,甚至覺得他們比非信徒更差,便心裏有不安感覺。例如,有些信徒太進取,在事業上有野心,時刻爭取表現,對同事亦漠不關心,而你卻含蓄一點,較內斂,不會鋒芒畢露,亦願意關心同事。在你眼裡,這信徒看來不太像樣,不自覺地懷疑那位信徒的生命,更可能看不起那位信徒。很自然地,若你要和這信徒合作,便有所顧忌,不太願意一同做事,遑論同心合意,在職場一同見證!

實際如何面對不太「同心」的人呢?在和未信者交往時,我們可以接受他們做事和信徒有差異,仍尊重彼此關係,但為何對信徒有特别高的要求?

信徒間交往,有高一些的期望,可能是對的。有了基督的生命,應該在對周邊的人更有愛心,更有憐憫,不嫉妒,不自誇,不張狂,對嗎?是的,但也不要忘記,我們都是在成聖之路上學習,有人快些,有人慢些,况且有些是性格和做事方法的差異而已,和信仰生命可能沒有關係。所以看似不太「同心」,可能只是不太「同聲同氣」而已!只要不是倫理道德等問題,我們便要接受信徒間的差異。

若你看到的真的是因為生命未成熟的問題,從正面一點去看,這不是我們在職場可以牧養弟兄姊妹的機會,不是你的召命嗎?應快點兒開始找機會去幫助該信徒去成長,若有可能,在職場上開設小組,吃飯、祈禱、查經等都是可行的方法。

也許大家的交往已經不太順暢,很難開展新的關係,若坐下討論,說不定很容易便沉不住氣,鬧成僵局。那麽要轉變的,可能是從你開始,學習情緒控制,提升EQ,接納人的不完美,亦可找第三者幫忙,促成職場小組。又或是客觀原因,那信徒是你的上司,由你主動可能不太實際,那麽祈禱等候機會吧,我們知道神有祂的方法,不一定是我們心目中的小組,可能幫助他的是他的同輩,亦可是企業外的牧者!但底線是始終要尊重大家的關係,不要論斷,這是我們自己的責任。

假若真的不能溝通,怎辦?這是極端的情況,但同心者不一定要共事,即不一定要無奈相處,逃避也不一定羞恥!另找空間,各自發揮也不一定是壞事!保羅和巴拿巴也因馬可而分道揚鑣,但不減同工之情。所以有時候若因互動而產生磨擦,影響了團隊工作,而且是基於作風、性格、喜好等不是信仰價值觀的因素,那麽不參與若是可行的話,也是好的解決方法。

若你是領袖,做好團隊是你的責任,不管下屬是信徒還是非信徒,取得他們的信任和尊重是基本要素,有好的團隊領導,那麽還會有這些問題嗎?也許仍可能有一些不同的意見,但亦不會是令人沮喪,不願共事的問題。

所以在想到和他人的關係時,不首先自省便有問題,特别在職場上還未有知心友的,不要自義,以為其他人不認識你,不理解你,或以專業自居,不問生命的表現。歸根究底,「你們願意人怎樣對待你們,你們就要怎樣對待人」(太7:12) 。

要有好的互動,是要有好的生命,這是由自己出發,若大家都能這樣做,便是愛的群體。教會的領導要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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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合意?

◎劉忠明

绿 + 红苹果

每當看到「同心合意」時,大家自然想起「興旺福音」(腓1:5),但這句話是指大家一同參與了福音的工作,也可能在參與事工的背後是真正的同心。另外保羅在林後13:11勸勉哥林多人要同心合意,彼此和睦,這裡便真的有同心(like-minded)的意思,但他也希望信徒追求完全和接受勸勉。而在早期教會出現的「同心合意」(one mind, one accord) 都是描述一同祈禱、工作、生活的狀況(徒1:14; 2:46; 4:24; 5:12; 8:6) ,是信徒群體一同生活的基礎和表現。

今天我們雖不是在公社中生活和工作,但有機會在職場中和其他信徒一同工作打拼,可以互相支援是好的。特别是在同一部門和項目的,大家相處的時間可能比在家庭的還長,比在教會的弟兄姊妹更多,更不用說遠超過和牧者分享交通的時間。因此,若信徒們沒有機會同心合意地在職場服事,則好像缺少了什麼。

但在現實怎樣中怎樣同心?現實是我們大家都不一樣,所謂志趣相投才可同心。但在同一工作間裡的信徒可能都有不同目標,彼此的工作動機不一樣,有些較積極、有野心,有些則傾向穩定安逸,甚至做事和對人都有不同風格。有時候更有地位上的差别,上司和下屬怎樣交心?說不定甚至對對方已有不滿,如何做得到同心?

有人說,在工作的時候,專業和信仰是可以分開的,即在工作時,我們是專業關係,只在工餘時才有弟兄之情,那麽便可分别在不同的場合同心,沒有矛盾。也許這做到一些表面行為上的同心,但卻有點將生命分割吧!我們應該知道和明白沒有雙重面孔這回事,信徒的生命應該是整全的,思想、態度和行為都是一致的。我們總不能在會議桌上為解僱或裁員項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爭辯,然後若無其事地在同一團契分享家庭掙扎和代禱吧!我們所期望的理想是每位信徒在工作崗位上,不論是對人或處事,都能與蒙召的恩相稱,專業和信仰應是一致的,不能妥協。

這便回到什麼是同心的問題,同心可以有多個層次,可以在基本價值觀和信念上,但亦可以在理想和目標上,而行為卻是有多方面的選擇!夫妻二人同心教養子女,但有時候仍有目標上的分歧,甚至喜好的學習方法也有差異,這並不表示夫妻關係一定出了問題。在學校裡,老師關顧學生的方法及程度亦有差異,也並不表示大家的教學理想不同。因此在職場我們期望的是大家可以有做好本份,盡忠於崗位的應有態度,而做事方法則在沒有違反信仰價值觀的情況下可有差異,而各人對工作的熱誠和投入亦可有分别。不接納差異,强求同心是沒有意義的,大家在基督的愛中可以互相接納不同的做事方法正是信仰生命的操練!這也是對哥林多人彼此和睦、同心合意的考驗。

身為下屬,要接受上司的決定較為容易,因別無他法,但上司可以接納下屬的差異嗎?這便是領導質素的問題。不管大家是否信徒,沒有願意聆聽不同意見,又缺乏謙虛的心的,便不能做有效的領導。所以在職場這些場境中,信徒領袖的生命更是重要,不要忘記,往往我們的決定和行為是在非信徒群體中作見證,若信徒自己沒有對人的愛和信徒之間沒有愛的關係,則如何在社會中彰顯基督捨身的愛?

信徒在職場上的同心是由有同一召命開始,大家明白各自在崗位上的服侍,也明白各人的限制,但卻有不同的事業目標和做事方法,以致可以互相支援,甚至分享喜樂和分擔難處,這便是理想的團契生活。但這是一個漫長過程,要細心經營,也要教會幫助,多注重職場的教導,這亦是門徒培育的重點,讓生命和信仰結合。

其實若教會的領袖們在帶領教會時未能同心合意,怎能期望在教會團契中的弟兄姊妹來實踐同心合意,又怎樣在公司內、在行業內做到同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