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的召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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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忠明

 

有些人自少就有志願,例如想當教師、醫生、律師、工程師等,若順利,可能如願以償。對這群人來說,他們好像從小很清楚自己的職業是什麼,亦很可能認為現在所做的,便是神的安排和預備,回應了神對他們的呼召,而對願意接受呼召做傳道人的來說,這傳道工作更是他們的召命。

然而對那些沒有什麼志願,找工作沒有什麼計劃,抱着隨遇而安心態的信徒,没有詳細思想所謂生涯規畫,那麼今天所做的工作便沒有意義嗎?我只是打工仔一名,不是專業人仕,難道神沒有給我什麼召命?

召命,不是為少數特別蒙揀選的信徒而設的!當耶穌呼召每一個人去跟從他時,他已經對我們有期盼,就是要做好門徒的本分和去使萬民做門徒,這可算為我們的基本召命。然而我們每人都有個崗位,不論是任何工作、學生、在家帶小孩,還是已退休的,耶穌亦期望我們在那個特別位置上做光做鹽,當然耶穌會對某些人有特別呼召,但對我們大多數的平凡人來說,在崗位上盡忠可能就是我們的召命!

其實呼召、召命這字基本上就是職業的意思,不用什麼解釋,若沒有特別呼召,你現在的崗位就是你的召命。對打工仔來說,做好現在這份工已經是在回應呼召。很多人都說工作在創造時已賦與了意義,工作並不是「屬世」的,「耕耘看管」(創2:15,和修本)便是工作目標,雖然要「汗流滿面才有食物可吃」(創3:19) ,但享受勞碌得來的好處卻是應份的(傳5:18-19) ,故此一名普通的打工仔面對的並不是有沒有召命的問題,而是作為打工仔應怎樣看現在的工作!

大誡命吩咐做門徒的要愛神愛人,所以你在工作崗位上可以做到愛神愛人嗎?愛「人」是包括上司下屬、同事和顧客,有沒有愛不下的上司?你的召命是否去影響你的上司?愛神是讓神的名字被高舉、得榮耀,所以在公司內你可以行公義,好憐憫嗎?公司的營運是否合乎你(信徒)的倫理道德標準?還有你的工作會否妨礙你去愛神愛人,例如沒有時間留給家人,也不能在教會事奉,更不能做好見證?若是如此,你可以改變什麼來實踐召命?

最後,這召命應該對你自己都有好處!有合理金錢回報當然是其中一方面,但除了糊口養家外,工作滿足感和成長機會都是重要的,所以神是不是呼召你在今天的崗位上讓自己有發揮,有成長?

打工仔有打工仔的召命,老闆有老闆的召命,但總離不開對神、對人,和對自己的各種考慮和實踐。工作這麼多樣化,如何在職場上做個有影響力的門徒,正是我們要好好思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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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和獨特的呼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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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慶雄

到底是領袖才需要呼召,還是每個信徒都需要辨認呼召?

回到聖經,屬靈領袖都是來自神親自的揀選呼召,沒有自薦成為領袖的。由遠祖亞伯拉罕被揀選,到士師、君王,都是神的呼召,而新約的門徒及使徒保羅,我們都看到是神親自的揀選和委派。至於歷代的教會領袖、宣教士、傳道與牧者,都是回應神的呼召,才全時間投入服侍的。如此看來,只有領袖與宣教士等才需要呼召。

然而,保羅卻不這麼認為,他說:

我為主作囚徒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要與你們所蒙的呼召相稱。(弗4:1)

這裡「蒙召」一詞與耶穌呼召門徒的動詞一樣。因此,耶穌呼召門徒成為全時間事奉者,與保羅在以弗所中書所針對的對象,即教會內的所有肢體,都是同等被召的。換句話說,進入神的國,成為神的兒女,活出神國子民的倫理已是呼召。呼召並不局限在全職事奉與否,而是當你接受這救恩的一刻,願意成為主的門徒,不管是在家庭、職場或是教會的處境,你都同時接受了呼召。問題只在於我們如何行出與所「蒙的呼召相稱」的行為。

呼召有獨特的,專門的,如:

  1. 專職傳道人、跨文化宣教士。他們被神感動,離開原有的崗位甚至家園,去服侍一個特別群體的福音需要,甚至遠離家鄉到別的國家,為的是要履行神國的大使命。通常他們先接受神學或宣教士訓練,認識工場,做好準備,便全人全身投入過新的生活。
  2. 專業服務或開創性事工。神會呼召一些人對某些群體或社區提供所需要的服務,甚至是開創新的事工。成立扶貧、孤兒、難民救濟等工作多屬於此類。蒙召者不一定想成為宣教士或傳道人,他們的出發點也不一定與教會發展或傳福音有關,因此他們不一定需要接受神學訓練,較多的卻是專業訓練。傳統教會較忽略這種呼召,教會多不會「差派」他們出去,然而,若他們同樣是領受神的呼召,教會祝福及支持他們的事工又有何不可?
  3. 領導或特定崗位。我們或許聽到一些教會或機構的領袖在上任前,經過禱告,領受從神而來的呼召後,才進入這崗位服侍。神會呼召一些人進入一些特定崗位,多是領導的崗位,可能是傳承前人的工作,或帶來改革。因為要離開原有的安舒區,需要很大的勇氣和決心,因此便尋求神的呼召。

若只有獨特的崗位或角色才需要呼召,那麼大部份信徒就不需要尋求呼召了嗎?其實,呼召也有普遍的。如前文所說,每個基督徒都蒙召成為門徒,基本責任是幫助及引導別人認識神和在真理下成長。大使命(建立門徒)和大誡命(愛神愛人)是神給每個門徒的呼召,這不是獨特的呼召,即不需要特別感動或異象才需要負的責任,而是以任何身份,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合宜的方法都需要實踐的召命。

 

 

敏感辨認神的呼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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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慶雄

 

別以為坐在領導崗位的一定是領袖。作為屬神的領袖,我們是按著神的呼召來履行神給予的使命。

那麼,到底甚麼是呼召?呼召是從神而來,領受從神而來的呼召就是人生的召命,是人生存的意義與價值所在。呼召的主權在神,祂揀選、祂指派、祂問責。聖經中傳道者提到,「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傳3:11上),這「各按其時」其實就是按著被造之物的發展,有其獨特的角色,在特定的時空,成為最好。意思就是造物主對每個人都有祂獨特的旨意,可以透過一個獨特的崗位發揮所長,也可以在一個看似平平無奇的崗位讓這人活出獨特性。

呼召是神的揀選,祂按照每個人在祂心目中的「獨特」,委派他不同的角色,發揮影響力。呼召因此不是人的共識,眾人的認可或推舉,也許是呼召的印証,但卻不是確認呼召的唯一途徑。呼召也不是單純的感動。若只看感動,一些較感性的人較易受感動,也許會有無數的呼召,模糊了人生方向的焦點。

呼召就是活出神的旨意,這是神所指派的角色或崗位。並不是成為宣教士或傳道人,才算回應神的呼召。神可以呼召一位母親在家中發揮獨特性,甚至擔任不可取代的角色,她的使命就是按照聖經培育敬虔的下一代。舊聖經中的哈拿,我們讀到的主要是她求子,並按所立的願把兒子撒母耳奉獻成為最後一位士師,這就是她的角色,她的使命。我也認識一些姊妹,主動放下優厚的工作,不是因為失業或工作不愉快,而是知道他們在家中有不可取代的角色,在這階段成為兒女及丈夫的祝福,這也是獨特的使命。

除了在家庭,職場上的任何崗位都可以是活出呼召的環境。售貨員、經紀、政府公務員、專業人仕、高層主管或老闆,都可以是活出使命、回應神呼召的崗位。而這又是個賦權的過程。神指派崗位同時也賦予我們這崗位的應有責任與權力,就算是售貨員也有減價的權力,是由上級,即工作委派者所賦予的。而教牧領導,也許除了由上帝直接呼召外,也透過信徒群體把權力交給他,讓牧者能更有效領導教會。

神既揀選並給予獨特使命,神也會問責。當你認定某一崗位或身份是神的呼召時,便是盡心盡意盡力去做,不是在老闆面前盡力,而是在神面前盡忠職守。像保羅的教導一樣,不要只在人前盡忠,而是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弗6:6-7)。換句話說,若你的工作是神的呼召,不管是否在教會內,也得忠於你的呼召,向神交待。

你如何活出神的揀選,以及如何運用祂給你的恩賜、資源,你如何服侍祂為你所預備的對象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