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格是甚麼?品格是一個比較廣泛和抽象的概念,不太容易確切地描述出來,但我們在與人交往和處事上可以看出一個人的品格來。簡單來說,品格不是等同一個人的性格,也不等同魅力氣質,也不單是一個人所擁有的品德和氣質特性,可以説成是這個人的基本素質,是一個人所活出來的生命表現,就是英文所說的being﹗這當然是和一個人的價值觀和信念等有關,若要表達出来,可見於這個人的性格、態度、情緒、脾氣性情和具體待人處事的行為上。
而基督徒的品格便可理解為:有基督內在的生命在日常生活中的整全表現,在聖經所描述的屬靈果子可以是具體地體現品格的一些指標。而基督徒領袖的品格又是甚麼呢?跟基督徒的品格有分別嗎?嚴格來說,所有信徒都應該是門徒,大家都應有門徒的品格,領導的亦然,但因為特別是在領導的崗位,對領袖某些品格的要求比一般信徒的可能多了一些。
在參考一些管理學的討論時,我們可以發現品格其實是可以多樣化的。例如有些人認為一個領袖的品格應該有一些核心特質,包括勇氣、關愛、自律、誠信、自信、樂觀、公義、智慧等等,並没有一個完全的清單!當然,同一種特質的意義在職場和在教會的處境中可能稍有不同,但大概要涵蓋的本質應是差不多,而有些特質可能跟聖經中的屬靈果子或八福中提及的質素有關,如仁愛、信實、溫柔、節制、清心、和饑渴慕義等,然而也不全是包括在屬靈果子和八福裡面。
可以肯定的是,品格會影響性格和隨後的行為,例如有學者指出領袖的品格可以在性格、價值觀和靈性上表達出來,繼而影響策略性的願景和行為表現,如道德倫理的判斷和決策。在基督徒領袖而言,有基督生命的品格能影響在教會事奉中的關係和果效,在同工、長執和會眾間都有重要影響。今天我們聽了不少投訴,都是有關教會領導人有不太好的品格,不是甚麼道德犯罪,而是在做事和與人關係上缺乏某種領導品格。
那麼基督徒領袖應有甚麼必要的品格?當然這些品格一定與生命和事奉有關,是超過一般屬靈的品格,例如自信和誠信,雖然一般信徒都應該有自信和誠信,但對領袖而言,缺乏或不足這類品格會對教會的運作,同工長執的關係,甚至牧養傳道都失效,不單不能成就異象,更可在社會上失見證!過去教會領導人物的失誤便往往是由於品格上的缺陷。
基督徒領袖品格的建立不是由零開始,他們應有門徒的基本特質,如屬靈果子和八福等,都耳熟能詳,不用特別討論。身在領導崗位時,要著重的多是和帶領的事奉有關的品格,即要建立自己和建立別人,所以每位領袖要留意如何建立一些特別需要的領導品格,才能在崗位上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