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忠明
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以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浄,使教會成為聖潔,這是保羅對以弗所教會的提醒。同時他宣告在創世以前,神已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沒有瑕疵,滿有愛心。但現實是今天的教會並不完全聖潔,人也不是沒有瑕疵,教會歷史上在在顯明了這一切。雖然教會在世並不完全,但有甚麼方法可以減低問題出現?有何方法可使我們更聖潔?
過去我們都著重教導,相信多說一些便可讓人知罪,引為鑑誡,不會犯錯、犯罪。教導是有一定的作用,卻不能保證不會有事發生,更何況教導人的也有機會犯錯,所以我們在教導外還要有其他機制來提高警覺,預防事情發生。
適切的制度是必要的,制度可因宗派及文化傳統而不同。基於管治概念而設計組織架構中的權力分配,應是各種制度的共通點,限制權力是較易識別到錯誤的可行方法。管治就是向持分者問責,在企業中主要是股東、投資者、僱員、顧客、社會、政府等;在教會中便是向神、會眾、同工並社會大眾問責。其實沒有甚麼制度是完善的,制度並不能確保人不會犯錯。有些教會可能接納較多的民主監察,有些則信賴長老的屬靈經驗;不論採取哪種理念,在作出各種決定時,應有適當的機制來收集和考慮有關的資訊,例如法例要求、利益披露、他人經驗等,並且有檢視和審核的機制都是重要的。
不管是甚麼宗派,太集權於中央都有不良後果,少數人做重大決定是高風險的,過去教會歷史告訴我們高度集權的制度和太著重強人領導的體制都有一定的問題,賦權給前線可以減低風險,但要有足夠的支援和調控來平衡。
組織架構設計上可以防止個別人士控制決策,這是客觀的要求,但過程中,始終有人為的因素。有人倚老賣老,在會議上有較大聲音,以致其他人不敢反對,這也是問題,因此不能忽略領導方式和各人關係的影響。
制度如何完善始終也要回到個人層面,若人濫用制度和職權,又或故意鑚空隙,教會也難以覺察或防止。今天的好牧者不等於明天也是好牧者,因此領袖間互相守望是重要的,這也是信仰的核心。若大家的交往只在會議桌上,又如何可以守望呢?故此門徒培育不是只給予初信者的,教牧長執更須要互相支援、互相鼓勵同作門徒。若未能在天國路上同行,而只是在事工合作,那是甚麼肢體的關係?試想想,甚麼時候你教會的牧師長執可在會議和聚會之外有交通、分享?作為領導的你,又有與其他人同行嗎?
有些時候好人也可以做壞事。有些問題的出現不是人故意的,只是用錯方法,這當然可以補救,只要大家都放下自我,願意聆聽便可減免錯誤。然而有時是因為個人私慾而出亂子,可能是控制不了自己,真的有瑕疵,這更需要有同行者,以至事情未到嚴重程度,同行者有機會以愛心規勸和一同面對,這便較容易處理。
領袖也會犯錯,但這信仰群體有責任,也有能力去減少錯誤,把錯誤的影響儘量減少。猶大吩咐信徒在至聖的信仰上建立自己,在聖靈裡禱告,要保守自己在神的愛中,期待我們主耶穌的憐憫,進入永生!(猶20-21,新漢語)這也是我們對教會領袖的祈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