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忠明
為什麼在團隊中做事是這麽困難的?答案可能不是這麼複雜。一個人單獨做事只須向自己負責,但一群人一起工作便要向團隊中各人並組織負責,人際關係和事情的成敗都會產生壓力,加上大家目標與動機都有可能不一樣,要共同投入去做事便顯得困難。
要解決這些主觀及客觀的困難,是要各人出力合作才可以做到,但誰人願意承擔這責任?所以要去解決合作這問題才是最複雜、最頭痛!理想地說,若團隊的帶領者能下工夫,花多點時間及心力去了解團隊中各人的心態及期望,願意以身作則,情況便好辦一些。然而若帶領者沒有這種思維,也沒有動力去做,也許這個責任便落在願意改變的人身上。
這是否不太公平呢?是,這是不公平的。尤其在職場上,老闆主管有權力也有相配合的薪酬,自然是要做多一些,而且要做得好才可拿這報酬,但團隊是否融洽,有沒有積極投入,也許並不是這家公司的考慮因素,銷售目標或成本控制可能是評估主管能力的唯一指標。在此情況下,只有所謂較有「人情味」的主管才會這樣做。
若作為信徒的你,不幸在此等情況下,你可以做什麼,如何自處?如何改變?這又是否是你的召命?
舉一個例子,同事間因某些問題而產生衝突,可能是溝通不足而有的誤會,亦有可能一方能力不逮,又有可能是上司不公正,無論如何,作為團隊中的一份子,你願意介入嗎?當然,大家都會贊同這是上司的責任,但假設上司沒有理會又或不能有效處理,相信這便是信徒實踐作和平之子的好機會!一個認真的信徒應該在同事間有好的形象,也可能會有良好的關係,雖然不一定是模範員工,但在同事間應有一定的誠信,故若願意做平息紛爭的人,應該較容易被接受!
又例如同事情緒低落,可能是工作上不愉快,又可能是家庭出了問題,作為這同事的鄰舍,相信你必然會幫忙,用合宜的方法來開解這同事和嘗試解決工作上的問題。這樣的話,你已經在建立團隊,回應了呼召,在職場上以生命影響生命!也許同事的問題不一定能即時解決,但你已經發揮做光做鹽的作用!
若你是一個團隊的主管,作為帶領者,更是責無旁貸,你的責任是要營造有誠信、有信任、又有公義的團隊!這並不一定是公司的要求,但卻是你做門徒在領袖崗位上應有的果子。你可能不是一位有人際技巧的主管,不是容易吹寒問暖的人,如何做呢?好的領袖,不一定要有令人時刻窩心的行為,但你關顧人的心、公平公正處事的態度是可以看得出來的。反之,只有表面的關懷,實際政策和決定都不看同事的死活,則只會製造紛爭,更不會建立團隊。
歸根究底,團隊是依賴各成員的付出來建立的,主管有最大的責任,亦有最大的影響力,但個别人的貢獻亦不能抹殺,以斯帖記的名言:「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願我們都知道我們在職場中的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