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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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榮樹

 

不論是教會還是社會的領袖,都必須思想或重思職場的意義,有兩個問題是重要的:

1.近年多從職場召命的角度看基督徒的工作觀,這當然是美好的,但是否可從人生目的的角度看,或許會是更上一層樓的視野。

2.世人多從工作上的成就,特別是利潤與謀利來量度滿足,既然基督徒不認同這個量度標準,我們可有什麼取代的準則,以讓信徒同樣有甚至更有動力去從事工作呢?

 

小僕嘗試以兩個實例去回應:

幾年前小僕眼見信徒在高壓下辛勞工作而有感動為此思量出路,從人生目的的角度寫下《職場特工》這一本小書,希望從一個極有意義的角度去賦與信徒職場神學。若然職場工作不是活出人生意義的平台,難道我們要等到退休或是只在家居或教會,才活出人生的意義嗎?工作佔據了香港人大部份睡醒的時間與心力,故這必須是為人生目的而勞力的場地,信徒必須以工作為活出人生目的[1]的活動。如司托德 ( John Stott ) 牧師一次對一位管理商場的弟兄說:「年青人,若然工作不是你事奉上主的場所,你早就該辭職了 !」但願信徒要以人生目的的出發點去工作,如保羅在《歌羅西書》對眾奴隸說:「工作不是事奉人乃是事奉主 ( 3:20-22 )。」

 

另一例子是一位任職社工的肢體論到她的工作時表示,同行的人只視工作為挨罵受投訴,除了不錯的月薪外,似乎沒有什麼可留戀的。但她卻體會她的工作極有意義,天天幫助需要幫忙的人,解人之困,給人快樂安慰,背後當然是愛神愛人二命的推動。其他行業的意義可能不及Helping Professions般明顯,但亦很有祝福人類與世代,並藉以榮神益人的地方,叫信徒可以發揮上主給他的形狀 (SHAPE)[2] 個人特質。限於篇幅,在此無法一一說明,有待每位信徒在上主面前尋找得着。

 

而作領袖、上司、牧者的,就是要幫助員工信徒找尋及達成這神聖的職場任務,令人從工作裏活出人生目的,並從此得到最高、最合真理的滿足!

 

[1]               如一位肢體之言甚妙 “I have tried to make my life commit in response your wonderful grace!”,這正正是人生的目的,而這也是我們工作的目的。

[2]               S: Spiritual gift/Strength, H: Heart, A: ability or attitude, P: personality, E: experience ,這五者相成每個人的特性,如《馬太福音》5章主比喻中的五千/二千/一千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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