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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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領群體的時候,不能夠只看這群體現在的表現,也要關注這群體能否延續表現。要有持續性,各項運作當然要保證可以順利進行,而參與的人也要適時更替。特別在教會內,大部分的骨幹人員都是義工,如何確保各項事工有足夠和適當的人去帶領和推行,就要從建立傳承制度開始。

傳承有兩個層面。其中一個是有人要退休和離開,因此要找接班人,這種傳承在領袖群中尤其重要。第二個層面是指一般事工上事奉人員的更替,離開者可能是需要休息或開展其他事工,這種傳承較經常發生。這兩個層面的傳承都有相同之處,就是要有機制去準備和尋找適當的人選來延續事工,目的在於提升整體的好處。

要有這種機制,當然要在制度上下工夫,例如設立副手,任某崗位多少年便要下來休息,讓新人試試等。但制度的影響力有限,教會的群體中,傳承的文化較為重要。文化取決於思維,若要大家有傳承的文化,教會便要讓會友知道傳承的重要,大家都要有全民事奉的意識,教會的事工不是由少數人霸佔的,而且每一會友都有責任去訓練接班人,或接受接班人的訓練,培養參與事奉的意識,慢慢地,文化便會建立起來。

所以,要開放事工,讓會眾參與,讓更多人了解到事工的意義和實際如何操作,多參與,投入便更多,可以訓練的人也較多,願意加入這事工的意欲便增強,教會便不用到現任者真的要離開時,才找接班人。

不同種類的傳承,可能有不同的方法去準備,時間和形式都可不同。不論是用何種方式,一定的培訓課程和過程是不可少的。所謂課程,不一定是上課,課堂或師徒制都各有好處,重要的是接班人不會自然地走出來,一定是有個培訓的過程,例如在事奉中學習,培養技巧和心態,才能裝備接班人。教會有培訓的心態和安排,便有更高的機會建立有效的傳承制度。

此外,若要教會內的會眾有事奉和參與的意識,他們不單要對召命等有思考,更須明白個人的興趣和恩賜。所以準備傳承以前,各人應有機會檢視自己的生命,這是領袖要提供給眾人的機會,也是牧養上的一項重要工作。

要領導教會建立傳承的制度,可預料到有一定的障礙,也有失敗的風險,選中和選不中接班人都有可能。但若不理會傳承的需要,則教會便沒有將來!

 

劉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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