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袖的優越感與自卑感 (二)性格與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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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領袖的很可能因著工作性質或個人性格,較適合處理一些宏觀大體(Macro)的工作,而一些較微觀細節(Micro)的工作,則要靠賴一些留意細節的下屬協助執行。因此,領袖必須體會,事情往往需要許多精心細緻的安排才可辦好,明白這點可避免在處理過程中傷人壞事。有時少一點溝通也會帶來不必要的誤會,但過份留意細節卻有「只見樹木,不見樹林」之流弊。面對這種張力與矛盾,領袖應怎麼辦?

做領袖的除了要體會以上的需要和肯定下屬以外,還要了解待辦事情的性質,不要把要辦的事看得過份簡單,以為只要幾個步驟,事情就可辦妥。每當下屬應付不來或覺得事情複雜難辦時,不宜妄下結論,以為他們愚不可耐,能力低劣,其實未必如此。上司往往只留意大局,當然這是正確的,但負責執行的下屬卻有許多細節要跟進,兩者之間若能互相了解、欣賞與肯定,而不是互相攻伐,事情肯定可以辦得更加暢順。若然作領袖的優越感作祟,自以為才智過人,凡事比下屬高超,認為下屬竟把如此簡單易辦的事情看得這麼複雜,必定是才能不濟,如此便足以傷人壞事!

故此,做領袖的要明白,性格側重宏觀大體的人,往往傾向於不留意細節,甚至引此為榮,特別是男士,他們常常喜歡大丈夫、大將軍的自我形象,因而產生一份不現實的優越感。做下屬的往往因為工作與華人文化鼓吹逆來順受而不願與上司據理力爭,不想因解釋而被誤會為不合作、「包拗頸」、偷懶不想做。如此便加深了上司的信心,導致他忽視自己的盲點,以為自己才智超越下屬數倍,又強化了他比下屬優越的神話。到最後,他會以為自己是絕對的正確,甚麼都勝下屬一籌,以為下屬封他為「太上皇」,其實這只是他的自封呢!

盼望真正英明的領袖,能透視以上細膩的分析,合乎中道地看自己看下屬。最理想的是在上述的互動過程中,下屬能因上司的愛護、肯定、諒解而建立起信心來,成為得力的助手、同工及同事;上司也能恰如其分,不亢不卑,成為一個為工場(教會、公司、機構、神學院)帶來無比祝福的領導者!

林榮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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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thought on “領袖的優越感與自卑感 (二)性格與分工

  1. 引用通告: 品格建造:領袖的優越感與自卑感 (二) | 領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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